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7年5月28日上午9:30
2.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高新技术北区朗山二路海王工业城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
4.召集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5.主持人:董事局主席张思民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3人,持有有效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3人,持有有效表决股份总数170,781,99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475,008,000股的35.95%。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06 年度董事局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170,781,990股,同意票170,781,99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二、审议通过了《200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170,781,990股,同意票170,781,99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三、审议通过了《200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170,781,990股,同意票170,781,99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四、审议通过了《200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170,781,990股,同意票170,781,99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五、审议通过了《2006 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170,781,990股,同意票170,781,99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170,781,990股,同意票 170,652,59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反对票0股;弃权票129,393股。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信贷总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170,781,990股,同意票 170,652,59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反对票0股;弃权票129,393股。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担保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170,781,990股,同意票 170,652,59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反对票0股;弃权票129,393股。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2,064,593股,同意票1,935,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3.73%;反对票0股;弃权票129,393股。
在审议本议案时,深圳海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名派实业有限公司等3位关联股东及关联股东代表,共计168,717,397股表决权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债权转让补充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2,064,593股,同意票2,064,59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在审议本议案时,深圳海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名派实业有限公司等3位关联股东及关联股东代表,共计168,717,397股表决权回避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股权转让补充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2,064,593股,同意票2,064,59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在审议本议案时,深圳海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名派实业有限公司等3位关联股东及关联股东代表,共计168,717,397股表决权回避表决。
十二、审议通过了《海王集团关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转增股份的提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170,781,990股,同意票170,781,99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英特龙增发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170,781,990股,同意票170,781,99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此外,公司股东还听取了独立董事关于2006年度的述职报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萌律师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07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