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进展公告
2007年05月3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公司代码:600103 简称:青山纸业 编号:临2007-014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关于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与福建省好美家房地产有限公司(下称“好美家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07年5月29日,本公司收到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2007)闽民终字第76号民事调解书,内容如下:
1、好美家公司同意于本调解书签收之日,开具给本公司讼争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项下的12套住宅,9间店面,27个车位的购房发票,发票总金额合计人民币11957057元,好美家公司所开具发票应符合办理房屋权属登记证书的规定要求。
2、好美家公司同意于本调解书生效之日,自愿免除本公司按规定应缴纳的讼争《商品房买卖合同》项下房屋(含车位)的煤气初装费、前期物业管理费。
3、好美家公司与本公司对本案中《商品房买卖合同》项下的住宅,店面、车位的交付及逾期办证的违约责任、购房款问题不再争议。
好美家公司是基于对本案一审判决不服而向福建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述诉讼的,有关本案的诉讼背景及一审判决结果请详阅本公司2006年12月26日刊登在上交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上的诉讼进展公告。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七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