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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和中国网通为了规范市场行为,开展理性竞争,避免恶性价格战,签署了合作协议,主要内容是:双方停止在非主导区域的所有项目投资;双方在对方领域停止发展公众用户,甚至停止发展新的企业政府客户。
所谓“互不竞争”合作协议引起消费者的担忧。竞争是市场经济的灵魂,它是打破垄断坚冰,让消费者权益和公共利益得到保障的最重要前提,同时,也是促使企业加快革新、提高管理水平进而使竞争力得到大幅提升的最强劲动力。一旦竞争的前提和动力不复存在,原本处于竞争状态的双方各自安稳地在自己“地盘”中发展,消费者权益和公共利益将很难得到保障。
有关方面辩解说,过去几年里,为进入对方领地,电信和网通历尽艰辛,相互之间的竞争不断升级,设备投资不断加重,价格战也屡屡发生。北京邮电大学一位教授甚至认为:“这种竞争态势有过度的倾向,甚至可以用惨烈来形容”,“最终必然影响消费者的权益”。
这似乎使“互不竞争”的协议具有了一定的合理性。然而,事实却是,以价格战为代表的竞争升级远没有达到“恶性”的程度,竞争在被人以耸人听闻的言辞夸大。不然的话,中国的消费者也不会承担着位居世界前列的电信负担,消费者利益受到损害的投诉也不会位居前列。至于竞争“最终必然影响消费者的权益”的结论更是违背起码的经济学常识。
中国电信内部人士的解释是:近一年来两家公司一直有停战、减少内耗的打算。在这里,人们惊讶地看到“内耗”两字,市场中原本处于竞争地位的两个主体,竞争是必然的,怎能以“内耗”称之?有关方面惧怕竞争、逃避竞争的心态昭然若揭。
网通有关部门负责人说,固网建设本身具有天然的垄断性,是典型的资本密集型产业,整体投资非常大;而后进入者则需要另行建设网络,但如果没有相当规模的用户支撑,重建网络将无利可图,且是资源的严重浪费。
这种说法为双方分治,“互不竞争”戴上了一顶“保护国有资产”的帽子,但根本站不住脚。其一,由于竞争力增强而对品牌价值的提升本身,实际上可以增加国有资产而不是损耗国有资产。其二,重复建设导致的资源浪费并非竞争的结果,而是电信主体本身的原因,并且,这个问题是可以在竞争态势下得到解决的。我国相关电信法律明确要求互联互通,实现资源共享,避免重复建设,如果竞争双方遵循这一准则,就可以避免重复建设现象,从而使国有资产得到更充分、更有效率的使用。市场的强势利益集团以消除竞争的方式来避免重复建设,不过是变相强化自身垄断地位、抹杀竞争的借口罢了。
在“互不竞争”的合作协议下,南北寡头分治局面很快就会形成,这将剥夺消费者的选择权,从而使其面临着被动的地位。而失去了竞争的压力,相关企业提升自身竞争水平的动力大为降低,它们将在“相安无事”的安逸中走向何方?“互不竞争”协议与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相背离,有关方面或应评估由此可能引发的严重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