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暨
二〇〇六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补充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07年5月31日,本公司独立审核委员会召开会议,就公司聘任新核数师问题进行了讨论并形成决议意见:建议公司聘任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核数师。2007年6月11日,本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江西铜业集团公司(下称“江铜集团”)提交的《关于提请二〇〇六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的建议》:提议在二〇〇六年度股东大会上增加一项关于审议及考虑聘任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核数师的新议案。为此,本公司于2007年6月11日以书面决议案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全体11名董事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同意将大股东江铜集团提出的关于聘任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国际及国内核数师(审计师),以及授权董事会厘定核数师的年度薪酬及授权任何一位执行董事代表公司签署聘任协议和处理相关事宜的提议案作为一项新增临时议案,提交于2007年6月26日举行的二〇〇六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公告事宜
由于在二〇〇六年度股东大会上将增加一项临时议案,本公司现就于2007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等指定报章、媒体刊登的关于召开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进行补充,即在原股东大会审议事项中增加如下普通议案:
1、审议及批准聘任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分别担任本公司国际及国内核数师(审计师),以及授权董事会厘定核数师的年度薪酬及授权任何一位执行董事代表本公司签署聘任协议和处理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公司二〇〇六年度股东大会的其他事项不变。
特此公告。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七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