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扬:刑事要案定罪不应人为拔高
2007年06月1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15日表示,人民法院审理刑事大案要案一定要在定罪量刑上把握好宽严相济这个度。要做到宽严并用,宽严有据,宽严适度,既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法外开恩;也不能因为有社会舆论压力就人为拔高,不是越重越好,更不是不分情节轻重一律顶格重判。
肖扬在当日召开的全国法院审理刑事大案要案工作会议上说,人民法院要充分运用政治智慧和法律智慧,全面提高审理刑事大案要案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要以忠于法律、服从法律、实现法律的公平正义价值作为宗旨,善于依照法律辨析判断、权衡取舍的能力、方法和技巧。要正确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认真贯彻“一要坚决,二要慎重,务必搞准”的方针,做到定罪准确、程序合法、证据确实充分、量刑适当,把每一个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和社会评判的“铁案”。越是重大的案件,越是社会关注的案件,越是要严格遵守法定程序,越是需要慎重,越是要特别注意办案细节,努力使案件的审理工作滴水不漏,无懈可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