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07年6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通讯投票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二、关于审议公司专项治理活动自查情况和整改措施的议案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三、关于审议公司增加银行贷款的议案
由于原材料价格上涨,资金占用增加,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原在中国进出口银行办理的20000万元人民币借款到期,需办理转贷业务,借款期限12个月,年利率为4.77%;此外,公司在中国进出口银行增加20000万元人民币的借款,借款期限12个月,年利率为5.913%。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特此公告。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六月二十八日
豫光金铅(600531)
专项治理活动自查情况和整改措施的报告
一、特别提示:公司治理方面存在的有待改进的问题
自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开展以来,公司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治理专项活动的相关要求进行了认真自查,发现公司在治理上还存在以下几方面不足:
(一)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管人员对证券市场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培训和学习还有待加强;
(二)监事会对公司的日常监督力度应持续加强;
(三)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改进。
二、公司治理概况
公司自上市以来,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并及时修订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公司治理情况具体如下:
(一)公司规范运作方面
公司建立并不断完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独立运作、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维护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层在决策、管理和监督方面的作用。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按照要求选举了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人数符合相关规定,独立董事的权利得到维护,独立董事的作用得到不断的发挥。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在公司战略制定、内部审计、薪酬与考核等各个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同时,公司已经建立起了一套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包含法人治理结构、经营管理、业务管理、财务管理、审计监督、人力资源管理、行政管理等方面,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各层面和各环节,确保了各项工作都有章可循,保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对公司经营风险起到了有效的控制作用。
(二)公司独立性
在与控股股东的关系上,公司控股股东通过股东大会行使股东权利,没有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决策和经营活动;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做到了“五独立”,各自独立核算、独立承担风险。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附属企业提供担保或提供资金。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企业也没有挤占、挪用本公司资金。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严格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三)公司透明度
信息披露工作成为公司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和应切实履行的义务,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对此均给予了高度重视。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协调和组织信息披露事务,在重大决策过程中,从信息披露的角度征询董事会秘书的意见。上市以来,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有关信息,并主动、及时地披露所有可能对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决策产生实质性影响的信息,较好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保证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不断提高透明度,进一步促进了公司稳健运行和自律管理。
三、公司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随着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各类法律法规及监管文件的发布频率和力度都有所加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由于工作精力所限,有时候存在不能及时掌握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的情况,这就需要公司进一步做好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在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等范围内的后续培训工作,使董事、监事、高管能够及时了解最新的政策动向,以保证决策的正确性。
(二)监事会全体监事在日常工作中勤勉尽责,通过调研、听取专项汇报、列席股东大会、董事会等方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情况、公司财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等监督。但在监督方面,监事会的监督力度略显薄弱。
(三)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方面作了许多工作,但是面对不断变化的市场形势,公司在该方面还有待提高。
四、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及责任人
(一)积极组织公司董、监事和高管参加监管部门组织的各项培训,并定期对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进行内部培训,通过学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提高了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整体素质,加强自律,促进公司治理结构不断完善。
同时,由董事会秘书处负责每日证券市场信息收集并以手机短信方式发送给董事、监事、高管人员,每月月末,将本月颁布的法律、法规、证券信息、市场动态等信息收集汇总以邮件方式上报,确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对证券市场信息及时了解和深入贯彻。
整改时间:在日常工作中不断加强完善
整改责任人:公司董事会秘书
(二)加强监事会监督力度,及时发现公司运营过程中的薄弱环节,提出监督意见确保公司平稳发展。
整改时间:2007年底前
整改责任人:公司监事会
(三)继续推进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保证投资者与公司交流渠道的畅通;同时,进一步加强公司网站建设,及时更新公司网站内容,这将是公司下一步投资者关系管理的重点。
整改时间:2007年底前
整改责任人:公司董事会秘书
五、有特色的公司治理做法
公司一贯注重人力资源开发,通过新员工岗位培训、骨干培训班、带薪进修等培养项目,为公司快速发展提供人才储备。同时,公司还建立董事长信箱、合理化建议等沟通平台,保证员工与干部、公司之间信息的畅通,所有这些措施有利于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治理创新是推动力,公司将继续探索、创新发展,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以上为我公司关于公司治理情况的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欢迎监管部门和广大投资者对我公司治理情况进行分析评议并提出整改建议。为了使投资者和社会公众更好地参与公司治理情况的公众评议,提出各自的意见和建议,公司设立了专门的电话、传真和邮箱,具体如下:
联系人:李慧玲
电话:0391-6665836
传真:0391-6688986
邮箱:yuguang6287@sina.com
联系地址:河南省济源市荆梁南街1号
公司欢迎望广大投资者和监管部门对公司治理工作进行监督指正。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