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及议案审议情况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7年6月28日在北京民族饭店11层会议厅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方建一副董事长主持会议。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6名,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2,520,446,6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0106%,符合《公司法》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关于改选董事的议案》。
同意:2,506,101,78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09%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14,344,81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91 %
2、审议并通过《关于董事会延期换届的议案》。
同意:2,506,101,78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09%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14,344,81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91 %
3、审议并通过《关于监事会延期换届的议案》。
同意:2,506,101,78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09%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14,344,81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91 %
4、审议并通过《关于对首钢总公司及其关联企业11.85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的议案》。关联股东首钢总公司回避审议和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428,012,480股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
同意:2,092,434,126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二、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共和律师事务所邢冬梅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程序等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及其所通过的有关决议均为合法有效。
三、备查文件
1、经到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6月29日
证券代码:600015 股票简称:华夏银行 编号: 2007—22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07年6月28日在北京市民族饭店11层北二会议厅召开,会议通知于2007年6月22日以特快专递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18人,实到13人,张萌、高杰麟董事因公务未亲自出席会议,委托方建一副董事长行使表决权。余建平、赵健董事因公务未亲自出席会议,委托耿留琪副董事长行使表决权。张明远独立董事因公务未亲自出席会议,委托高培勇独立董事行使表决权。有效表决票18票,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6名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方建一副董事长主持,经出席会议的董事或其授权委托人举手表决,会议通过并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改选董事长的议案》,改选翟鸿祥女士为公司董事长。
表决结果: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成员的议案》,鉴于刘海燕先生不再担任华夏银行董事,同意翟鸿祥女士担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制度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2006-2007年度设立分行的议案》,董事会要求经营层在执行此议案的过程中向董事会进行汇报。
表决结果:同意16票(其中3票有一定保留意见,不同意在镇江设立分行),反对0票,弃权2票。(高培勇独立董事及其委托人张明远独立董事弃权,理由是要求对本议案的背景情况和地点选择进一步调研)
特此公告。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6月29日
证券代码:600015 股票简称:华夏银行 编号: 2007—23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混合资本债券发行完毕的公告
华夏银行(600015)经中国人民银行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银市场许准予字[2007]第20号)批准,于2007年6月26日-6月27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40亿元混合资本债券。本期债券为15年期,第10年末至到期日期间发行人具有一次赎回选择权,本期债券固定利率品种24亿元,浮动利率品种16亿元,通过簿记建档确定的固定利率品种的初始发行利率为5.89%,浮动利率品种的初始基本利差为2%。
本期债券起息日为2007年6月27日,如果发行人不行使赎回权,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自2007年6月27日至2022年6月27日;如果发行人行使赎回权,则被赎回的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赎回公告中确定的兑付日。
至2007年6月27日,40亿元债券资金已全额划入本公司账户,本次债券发行募集完毕。
特此公告。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