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0955 九龙山B
上海九龙山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通知、召开和出席情况:
上海九龙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07年6月8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大公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召开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2007年6月28日,上海九龙山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在上海美丽园龙都大酒店会议室举行。参加表决的股东(股东授权代理人)共49人,共持有代表公司290,244,008股有表决权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6.7995 %;其中B股股东(股东授权代理人)共5人,共持有公司88,383,910股有表决权股份,占B股股份总数的80.3490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3415 %。本次会议召开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公司律师列席了会议。经大会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提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公司董事会2006年度工作报告
(二)审议公司监事会2006年度工作报告
(三)审议公司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0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四)审议公司2006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五)审议关于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六)审议关于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浩华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07年度会计师的议案
(七)审议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八)审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免议案
(九)审议公司投资者名称变更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意见:
经上海通力律师事务所沈诚律师见证,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以及会议的表决程序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律师见证意见;
3、本次会议所有议案等资料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九龙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