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布《“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及设立公众评议平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07年6月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的议案,现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发布。
为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要求,推动本次治理专项活动在本公司的顺利进行,公司设立了专门的投资者咨询热线、传真和网络平台,以方便广大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对本公司治理情况和整改计划进行分析评议。
联系人:谭明献、周荣卫
联系电话:0816-2418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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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平台:公司网站(http://www.changhong.com.cn)
电子邮件地址:600839@changhong.com
投资者和社会公众还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中的上市公司治理评议专栏进行评议。
特此公告。
附件:《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6月29日
附件: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
本公司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对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内部规章制度,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2007]28号文《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和证监会上市部函[2007]37号文《关于做好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阶段有关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和要求,本公司对公司治理结构进行自查并提出了整改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第一部分 特别提示:公司治理方面存在的有待改进的问题
本公司自上市以来一直非常重视公司治理工作,不断规范、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但公司的治理状况与《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还存在一定差异:
一、员工利益(尤其是公司管理层)尚未完全与股东利益达到高度一致,公司激励考核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力求使公司股东和管理层成为一个利益共同体。因此,需尽快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考核机制和监督约束机制,以有利于公司未来的发展。
二、公司尚未正式成立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包括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的相关制度与实施细则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需尽快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后续需进一步建立健全各专业委员会对董事会决策的支持力度。
三、公司需进一步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并加强公司内控制度的执行力。目前公司制定的《独立董事制度》、《总经理议事规则》以及专门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需尽快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部分 公司治理概况
本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持续加强公司规范运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在公司规范运作方面,公司在《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三大规则的框架下构建了公司一系列规范运作的核心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上述规则执行。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职责明确,运作规范。同时,公司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能够有效控制公司经营过程中的重大风险。公司在实际运作中没有违反相关规定或与相关规定不一致的情况。
在公司独立性方面,公司与控股股东严格执行“五分开”,公司控股股东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没有超越股东大会直接干预公司决策和生产经营。公司资产产权清晰、机构独立、财务独立、人员分离、业务自主,保证了真正的独立性。公司与控股股东或其控股的其他关联单位存在部分关联交易,为规范关联交易,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其他相关规定,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下,公司与控股股东或其控股的其他关联单位之间的关联交易均履行了必要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程序。
在信息披露方面,公司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牢固树立诚信意识,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有关信息,确保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切实维护了股东的利益。同时为规范公司信息披露流程,公司已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7年1月颁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对现行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
目前公司董事会已通过相关决议在董事会下设立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各专业委员会制度及实施细则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包括《独立董事制度》、《总经理议事规则》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健全制度化建设的同时,公司将按照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加强运营管理,进一步提高相关制度的执行力。
第三部分、公司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公司激励考核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员工利益尚未与股东利益达到高度一致
虽然公司在员工绩效考核方面采取了多种措施,也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鉴于公司国有控股企业的身份,在建立中长期激励机制方面还明显落后,未能使员工利益和股东利益尽可能趋于高度一致。今后,公司将在国家相关制度框架下采取多种激励机制相结合的方式,确保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二、公司尚未正式成立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
公司董事能够做到勤勉尽责,正确行使董事职权,谨慎决策,公司现有6名独立董事认真履行职责,确保了董事会决策的专业性、科学性、有效性。公司制定并严格执行了《董事会议事规则》,在重大项目或事项上发挥各董事的专业意见,并邀请国内外专家论证,聘请著名咨询公司及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服务,但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尚未正式成立,包括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实施细则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需尽快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需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并加强其执行力度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规定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一系列内部管理制度,上述各项制度建立之后得到了贯彻执行。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内控制度,根据有关规定,公司对部分制度进行了修订,但尚未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未正式建立《独立董事制度》、《总经理议事规则》、《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目前,公司为改变这一现状,补充制定了这些制度,并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需尽快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在健全制度化建设的同时,公司将按照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加强管理,进一步提高制度的执行力。
第四部分、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及责任人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本公司将进一步提高和完善公司治理水平,规范日常运作的程度,显著提高公司透明度,取得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对上市公司治理水平的广泛认同。具体整改工作计划如下:
第五部分、有特色的公司治理做法
一、内部问责机制———红黄牌制度
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方针目标实施情况,采用MBO和KPI考评相结合的方式对经营管理层业绩进行考评,公司正在进一步完善薪酬与考评管理办法。公司在经营管理上实施“红、黄牌”考核制度,通过考核经营层年度、季度、月度经营目标的实现程度来实施经理层任期经营目标责任制,考核的形式主要有“通过、注意和警告”。
二、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活动
公司从2004年开始积极组织开展技术创新、管理创新,从组织、流程、制度、支撑工具、能力提升等方面实施创新变革,通过大力实施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有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为公司经营方针目标和长远战略目标的实现奠定稳固基础。
三、外部董事占多数,董事会构成更加科学。
公司通过优化董事会成员构成,使公司外部董事在董事会席位上占多数,进一步完善了公司治理结构。目前公司外部董事6名,内部董事5名,各董事认真履行职责,确保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专业性、有效性。
四、企业文化建设,“三个满意”工程。
公司提出了“员工满意、顾客满意、股东满意”的经营理念,开展“快乐创造C生活”的活动,并将其贯穿到企业文化建设中;公司切实提高员工福利待遇,开展多种形式的企业文化共建活动,在员工满意的基础上,快乐创造,创造快乐,研制、销售顾客满意的产品,最终实现股东满意的目标。
第六部分、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工程,公司董事会将在监管机构的指导下、在投资者的监督下,将公司建设为治理结构合理、制度完善的现代化企业。公司欢迎监管机构及广大投资者莅临公司考察,并在公司治理方面指导工作与交流经验。
第七部分、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事项的详细情况》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