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十七次股东大会(2006年年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十七次股东大会(2006年年会)会议通知于2007年5月30日公告,会议于2007年6月28日上午在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9人,代表股份109,463,029股,占总股本的35.27%。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自力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胡小明律师到会见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公司《2006年度董事会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9,463,02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公司《2006年度监事会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9,463,02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审议通过公司《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9,463,02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审议通过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06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46,539,047.45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6,641,678.78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母公司按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4,664,167.88元;加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15,573,165.03元,本年度实际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57,404,610.20元。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0.8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4,830,641.68元。
表决结果:同意109,463,02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审议通过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
表决结果:同意109,463,02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6、审议通过公司《2006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9,463,02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7、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利用自有资金进行金融资产投资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流动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利用资金周转空隙,每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的流动资金开展风险较小、具有良好流动性的短期金融产品投资业务,主要包括公开发行的股票(A股)、网上新股申购、增发申购、基金申购、债券申购(包括可转换债券、国债、金融债等)及国债回购等。
表决结果:同意109,462,92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弃权0股。
8、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原: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237,370,419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237,370,419股,其中发起人股83,085,074股,其他内资股股东持有154,285,345股。
修改为: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310,383,021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35,972,833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74,410,188股。自2007年6月12日起,公司部分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公司的股本结构变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83,206,353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227,176,668股。
(2)原:第一百八十一条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修改为:第一百八十一条 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范围内选择其中一家报纸,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表决结果:同意109,462,92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反对0股;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向股东大会提交了《二〇〇六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该报告对二〇〇六年度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次数、投票表决、发表独立意见等履职情况进行了报告。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胡小明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为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会议记录人签字确认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和记录;
2、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出具的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3、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报告。
特此公告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七年六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814 证券简称:杭州解百 编号:临2007-009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07年中期业绩预增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预期本期业绩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
2、业绩预告情况:经本公司财务部门测算,预计本公司2007年1至6月实现的净利润比去年同期增长50%以上,具体数据将在公司2007年中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3、本次所预计的业绩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
1、净利润:22,755,434.09元。
2、每股收益:0.073元。
三、业绩变动主要原因说明
主要是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增加、毛利增加。
特此公告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