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于2007年6月14日通过《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向全体股东第一次发出关于召开公司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07-38),于2007年6月25日通过《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向全体股东发出了关于召开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二次通知(公告编号2006-45)。本公司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7年6月29日(星期五)下午2点在重庆市南岸区南城大道199号正联大厦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以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88人,代表股份104,623,3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39%。其中,出席现场的股东及股东代表5人,代表股份 97,316,600股,占公司总股本(16000万股)的 60.8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183人,代表股份7,306,789股,占公司总股本(16000万股)的 4.5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陈鸿增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以现场计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逐项审议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宜,关联股东在该项事宜上已回避表决。
有效表决票股7,339,389股;赞成票6,317,126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86.07%,反对票46,000股,弃权票976,263股。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成都东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重庆东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置换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宜,关联股东在该项事宜上已回避表决。
有效表决票股7,339,389股;赞成票5,389,843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73.44%,反对票279,460股,弃权票1,670,086股。
表决结果:通过
重庆志平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九日
股票简称:迪马股份 证券代码:600565 编号:临2007-48号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
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8号)和重庆证监局关于开展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要求,本公司于2007年5月30日设立了“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互动平台,听取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对本公司治理情况和整改计划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对公司治理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公司于2007年6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
为促进我公司治理水平的进一步提升、推动专项活动的顺利进行,更多地听取广大投资者和社会各界人士对本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意见和建议,我公司拟于2007年7月4日(星期三)下午3:00-4:30在重庆市南岸区长电路8号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专题说明会。届时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控股股东代表将出席会议,与广大投资者及社会各界人士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和沟通。公司期待您的到来。
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