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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永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上海永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于2007年6月29日在上海市贵州路160号上海铁道宾馆三楼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7名,代表公司股份数723195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8959%;其中内资股股东及授权代表12名,代表公司股份数72148749股,占内资股份总数的70.5414%;外资股股东及授权代表5名,代表公司股份数170776股,占外资股份总数的0.3743%。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卡先加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以下决议(表决结果详见附件《表决结果汇总表》):
1、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上海永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上海永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利润分配方案》。鉴于本公司2006年12月31日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仍为负数,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3、审议通过《上海永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报告》。
4、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上海永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5、审议通过《上海永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6、审议通过监事会《关于上海永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梁学濂会计师事务所分别为本公司2007年度境内、境外审计机构。
三、公证或者律师见证情况
上海创远律师事务所陈福宁、倪东风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及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上海永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创远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附件:《表决结果汇总表》
上海永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七年六月三十日
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结果汇总表
单位:股
决议 内 资 股 外 资 股 总 计
序号 同意 反对 弃权 同意 反对 弃权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一 72130449 99.9746 0 0 18300 0.0254 170776 100 0 0 0 0 72301225 99.9747 0 0 18300 0.0253
二 72121749 99.9626 0 0 27000 0.0374 170776 100 0 0 0 0 72292525 99.9627 0 0 27000 0.0373
三 72130449 99.9746 0 0 18300 0.0254 170776 100 0 0 0 0 72301225 99.9747 0 0 18300 0.0253
四 72130449 99.9746 0 0 18300 0.0254 170776 100 0 0 0 0 72301225 99.9747 0 0 18300 0.0253
五 72130449 99.9746 0 0 18300 0.0254 170776 100 0 0 0 0 72301225 99.9747 0 0 18300 0.0253
六 72130449 99.9746 0 0 18300 0.0254 170776 100 0 0 0 0 72301225 99.9747 0 0 18300 0.0253
七 72130449 99.9746 0 0 18300 0.0254 170776 100 0 0 0 0 72301225 99.9747 0 0 18300 0.0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