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7年6月8日以公告形式向全体股东发出了召开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于2007年6月29日在福州福日大厦14层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公司股东和代理人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25,254,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07%。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并由公司董事长刘捷明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的股数125,254,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0股反对;0股弃权。
2、审议通过《公司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的股数125,254,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0股反对;0股弃权。
3、审议通过《公司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的股数125,254,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0股反对;0股弃权。
4、审议通过《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及弥补亏损预案》;
同意公司(母公司)2006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全部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同意的股数125,254,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0股反对;0股弃权。
5、审议通过《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
同意的股数125,254,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0股反对;0股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的股数125,254,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0股反对;0股弃权。
7、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的股数125,254,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0股反对;0股弃权。
三、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聘请的福建闽天律师事务所王凌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投票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福建闽天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6月29日
证券代码:600203 股票简称:福日电子 编号:临2007—015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2007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07年第三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07年6月26日以书面文件或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并于2007年6月29日在福州福日大厦14层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捷明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工商银行福州市五一支行继续申请6,80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的议案》(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刘捷明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与之有关的各项法律性文件。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福建福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福州分行继续申请1,000万元人民币贸易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刘捷明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与之有关的各项法律性文件。
福建福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为7,000万元人民币,本公司占97.14%股权。该公司经营范围:电视机,显示器,电子计算机及配件,通讯设备、电子产品及电子器件,电视机配件,家用电器的制造、销售、维修;光学仪器、电器机械及器材的销售与维修;应用软件、化工材料、建筑材料、钢铁、其他金属材料、纺织品、化妆品、工艺美术品、化学原料、矿产品、石油制品(不含成品油)、机械设备、仪器仪表、五金交电、橡胶及塑料制品、玻璃仪器、皮革制品、玩具、服装及鞋帽、钟表及配件、家具的批发、零售;对外贸易。截止2006年12月31日,福建福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24,724.31万元,净资产为9,930.08万元;2006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2,064.31万元,净利润27.63万元。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福建兴信电子制造有限公司向华夏银行福州分行营业部申请新增65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刘捷明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与之有关的各项法律性文件。
福建兴信电子制造有限公司系本公司间接控股的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冯国强,公司类型:中外合资,住所:福州市马尾区中洲村,生产经营场所:鼓山东山路98号福日生产基地,经营范围:电力电子器件等新型电子元器件的生产。
截止2006年12月31日,福建兴信电子制造有限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2,280.82万元,净资产为934.68万元; 2006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752.96万元,净利润-12.40万元。
截止2007年5月31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余额为4,800万元人民币,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10,233.77万元人民币;本公司的担保总额为15,033.77万元人民币。
四、审议通过《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07年修订)》(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7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