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罗顿
澄清代持厦门证券股权
2007年06月3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报见习记者 徐锐
ST罗顿今日针对相关媒体近期的一则报道发布澄清公告,称公司名下的厦门证券20%股权为代持。
有报道称,ST罗顿在2001年受让厦门证券20%股权后却否认实际持股,且从未对此做过公告,并说该部分股权系ST罗顿控制人李维先生和其关联公司控制。
针对上述报道,ST罗顿表示,2001年厦门证券重组时,公司是受重庆渝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委托以公司名义代其受让一汽实业总公司持有的20%股权,进而成为厦门证券的注册股东。而重庆渝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并无关联关系,也无任何资金往来。其同时指出,因公司只是接受委托代他人持有上述股权,且自代持以来并没有为此项股权支付过转让款等任何费用,也没有实际享有任何权利,承担任何义务,因此,公司财务报表上从未体现此项股权。而对于为何从未对此做出公告的疑问,ST罗顿则称,由于上述代持股权对公司没有任何利益影响,加上涉及委托方的商业秘密,公司因此对该事项没有进行披露。ST罗顿还称,按照委托授权,该部分股权的处置由实际权利人进行,公司则享有优先受让权,但目前公司与委托方没有任何有关股权转让的安排。
此外,ST罗顿还对报道中该部分股权的所属关系等问题进行了否认,称该部分股权不是公司控制人李维先生和其关联公司控制,公司也没有利用此次代持股权的机会在二级市场违规炒作来获取不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