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会议于2007年6月23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07年6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同意控股子公司北京市大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裕龙花园四区文体中心作抵押为北京市大龙物资供销公司向银行申请25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为半年。
同意票5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由于北京市大龙物资供销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下属公司,属于公司关联方,按照有关规定,公司董事赵川先生、陈红先生、袁振东先生、顾光明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讨论,股东大会详细请见公司关于召开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07年7月19日召开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议案。
同意票9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七年六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600159 股票简称:大龙地产 编号:2007-022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定于2007年7月19日在公司三楼西会议室召开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股东大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召集人: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会议召开时间:2007年7月19日上午10:00
会议地点:北京市顺义区仓上街11号公司三楼西会议室
表决方式:现场表决
股权登记日:2007年7月16日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控股子公司北京市大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裕龙花园四区文体中心作抵押为北京市大龙物资供销公司向银行申请25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三、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对象:
1.凡于2007年7月16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参加会议。股东不能亲自出席会议,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手续
出席会议的股东需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同时还需持本人身份证及委托函;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时凭上述材料签到。
2.登记时间:
2007年7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传真请注明“股东大会会议登记”字样。
五、其他事项
1.联系办法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仓上街11号
联系电话:010-81495810
传真:010-69446339
邮政编码:101300
联系人:王成福、柳景强
2.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特此公告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七年六月二十九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贵公司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以下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控股子公司北京市大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裕龙花园四区文体中心作抵押为北京市大龙物资供销公司向银行申请25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委托人:(签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股票帐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额: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股票代码:600159 股票简称:大龙地产 编号:2007-023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北京市大龙物资供销公司(以下简称“大龙物资”)
●担保人名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市大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龙开发”)
●担保金额:控股子公司大龙开发以裕龙花园四区文体中心作抵押为大龙物资向银行申请25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半年。
●本次担保后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900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的29.36%。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07年6月29日召开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同意控股子公司大龙开发以裕龙花园四区文体中心作抵押为大龙物资向银行申请2500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由于大龙物资为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市顺义大龙城建设开发总公司下属公司,属于公司关联方,根据有关规定,公司关联董事赵川先生、陈红先生、袁振东先生、顾光明先生回避表决,本次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详细请见公司关于召开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北京市大龙物资供销公司注册资本25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廉佩成,经营范围为销售黑色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木材、五金、交电等。
截至2006年年末,北京市大龙物资供销公司总资产140,181,900.86元,资产负债率为51.36%,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44,604,712.63元,净利润6,400,620.66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500万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半年。
四、董事会意见
北京市大龙物资供销公司同公司控股子公司有长期的合作关系,为支持其经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本公司同意大龙开发为其向银行申请2500万元借款提供担保;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北京市大龙物资供销公司的资信及盈利状况较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自身能够偿还所借银行贷款,本公司对其担保风险可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9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9.36%,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6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1.21%。公司没有逾期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
1、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文本;
2、北京市大龙物资供销公司2006年度财务报表;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七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