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2007年07月1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843 900924 股票简称:上工申贝 上工B股 编号:临2007—024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四份有关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以下简称“建行市分行”)因本公司为上海华源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源发展”)向其借款提供担保而要求本公司承担担保责任的民事诉状四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公司与华源发展曾相互为对方向银行借款建立互为担保关系,因华源发展向建行市分行申请的四笔借款(均由本公司担保)合计金额人民币10,000万元已全部逾期。为此,建行市分行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四件民事诉讼,要求本公司承担担保责任,代华源发展偿付借款本息共计人民币116,720,283.60元[案号(2007)沪一中民三(商)初字第77号、第78号、第79号、第80号],同时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四份民事裁定书[案号(2007)沪一中民三(商)初字第77—1号、第78—1号、第79—1号、第80—1号],裁定:查封、冻结本公司银行存款合计116,720,283.60元或其他等值财产,同时查封了本公司名下位于本市卢湾区龙华东路519号、573号、647号地块的房地产。
对此本公司正在积极采取措施,与有关方面取得联系。本公司目前经营状况正常,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日前公告的有关2007年中期业绩预增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本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该事项的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