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金份额的拆分与持续销售的规模控制
(一)拆分日
2007年7月19日。
(二)拆分对象
拆分日登记在册的基金份额。
(三)拆分方式
基金份额拆分日日终,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份额拆分比例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拆分日登记在册的基金份额实施拆分。拆分后,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份额数按照拆分比例相应增加,拆分日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0元。拆分公式为:
拆分后基金份额数=拆分前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拆分比例
基金份额拆分比例=拆分日基金资产净值/拆分日拆分前登记在册的基金份额总数
其中,基金份额拆分比例保留到小数点后9位,拆分后场内基金份额截位保留到整数位,拆分后场外基金份额截位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误差归入基金财产。
基金份额拆分后,基金份额总数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额均相应调整,但调整后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份额总数的比例不发生变化。份额拆分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无实质性影响。
(四)基金份额拆分日当日及后续的申购、赎回
1、为了基金份额拆分的顺利实施,拆分日当日(2007年7月19日)及拆分日后第一个工作日(2007年7月20日)暂不受理场内申购与赎回、场外赎回及场内、场外跨市场转托管等业务。自2007年7月12日至2007年8月10日,暂停本基金的场内申购业务。
本基金的场内、场外赎回业务,以及场内、场外跨市场转托管业务在拆分日后第二个工作日起恢复,不再另行公告。
2、拆分日的申购以拆分日基金份额净值(1.0000元)计算申购份额。
3、在拆分日后,基金份额净值将在拆分日基金份额净值(1.0000元)的基础上变动,此后的投资者申购、以及开放赎回后的价格将以此为基础计算。
(五)持续销售的规模控制
为了基金日后平稳投资运作,自拆分公告日起至拆分之日后一个月内,本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销售实行总规模控制。
1、规模控制
自拆分公告之日起至拆分之日后一个月内的每一个工作日,若预计当日的有效申购申请全部确认后将使本基金资产净值总额接近或达到50亿元,本基金管理人将于下一工作日在公司网站和指定媒体上公告自即日起暂停本基金的日常申购业务。公告日提交的申购申请视为无效。
2、比例确认
当暂停申购的情形发生时,若暂停申购前一个工作日提交的有效申购申请全部确认后本基金资产净值不超过50亿元,则所有的有效申购申请全部予以确认;若暂停申购前一个工作日提交的有效申购申请初次确认后超过50亿元,则对该日提交的有效申购申请采用“比例确认”的原则给予部分确认。
申购申请确认比例的计算如下,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申购申请确认比例=(50亿元-暂停申购前一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暂停申购前一工作日有效赎回申请份额×暂停申购前一工作日基金份额净值)÷暂停申购前一工作日有效申购申请初次确认金额
按照上式计算的确认比例,投资者当日提交的有效申购申请部分确认的金额计算如下,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有效申购申请部分确认的金额=有效申购申请金额×确认比例
若投资者的申购申请被部分确认,则投资者当日申购的前端申购费按照最后申请部分确认金额对应的费率计算。
3、自拆分公告之日起,若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暂停申购业务,则有权在期间的任一个工作日发布暂停申购公告且自即日起暂停申购业务。
4、若暂停申购,暂停申购公告将于暂停申购起始日当天在公司网站(www.wjasset.com)及指定媒体上刊登。若暂停申购日前一工作日的有效申购申请采用比例确认,确认比例将于暂停申购日起的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告。
若发生暂停申购的情形,待基金运作平稳后,本基金管理人将另行择机公告恢复本基金的日常申购业务。
(六)拆分结果和公告日
2007年7月20日,基金管理人将基金份额拆分比例予以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自2007年7月20日起(含该日)在销售机构查询其原持有份额的拆分结果。
(七)特别提示
1、为确保基金份额持有人及时获得本次拆分信息,基金管理人同时将在公司网站(www.wjasset.com)和指定媒体上刊登相关拆分公告,敬请留意;投资者也可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88-0800或021-68644599)咨询相关事宜。
2、如果投资者的申购申请被部分确认,确认比例将于2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体上公布。
3、拆分日当日(2007年7月19日)及拆分日后第一个工作日(2007年7月20日)暂不受理场内申购与赎回;场外赎回及场内、场外跨市场转托管等业务。
另外,为了基金份额拆分的顺利实施,自2007年7月12日至2007年8月10日,暂停本基金的场内申购业务,如果有任何变化,本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4、基金份额持有人因本次拆分增加的份额于拆分日后第2个工作日(2007年7月23日)起方可办理赎回。
5、在基金份额拆分日前后,为避免影响基金份额拆分和限额持续销售,部分业务可能会临时暂停,暂停公告将在公司网站或指定媒体上公布,敬请投资者留意。
6、基金管理人将在此次销售活动结束后的15个工作日内寄出万家和谐增长混合型基金的对帐单,敬请留意。若投资者在此期间欲查询交易确认情况,或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对帐单,请拨打公司客服电话400-888-0800或021-68644599咨询相关事宜。
二、基金合同的修改
为保持基金合同与拆分会计处理方法的一致,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将本基金基金合同第二部分“基金的基本情况”中第六款“基金份额面值:每份基金份额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修改为“基金份额初始面值:每份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上述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并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此修改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7年7月12日
关于万家和谐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增加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
公司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
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万家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署的基金销售代理协议, 自公告之日起,万家和谐增长混合型基金(下称本基金)增加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
一、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港澳台除外)的近14000个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指定网点对投资者办理本基金的开户、申购和赎回等业务。
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31个省(区、市)的15000余个网点对投资者办理本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
三、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全国各地设有446家分支机构对所有投资者办理本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
四、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33(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站:www.ccb.com
公司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长安兴融中心) 邮编:100032
2、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11185(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站:www.cpsrb.com
公司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31号 邮编:100808
3、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5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站:http://bank.ecitic.com
公司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4、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司
公司电话:021-38619999
客服电话:400-888-0800(或021-68644599)
客服传真:021-38619968
公司网站:www.wjasset.com
公司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450号新天国际大厦23楼 邮编:200122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文件,也可致电万家基金管理公司客户服务电话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wjasset.com查询。
欢迎广大投资者到各销售网点咨询以及办理开户、申购、赎回等相关业务。
特此公告。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7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