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7年7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前公司董秘办公室以传真、送达、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长刘同高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5号)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有关条款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继续将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向的项目需要分期分批陆续投资,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继续将不超过3亿元的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期限从2007年8月14日到2008年2月14日。当募集资金项目需要时,公司将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通过以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可以减少银行借款,降低公司财务费用,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790万元。
该事项须提交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具体安排,公司将有部分募集资金闲置。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银行借款,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因此,我们认为该议案是可行的,并对此表示同意。
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伍建筑、朱煜起就该事项发表意见如下:(1)厦门钨业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2)厦门钨业承诺当募集资金项目需要时,公司将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因此厦门钨业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3)厦门钨业本次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10%,因此上述《关于继续将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在厦门钨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完相关程序,并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后,广发证券同意厦门钨业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发行不超过8亿元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本公司符合发行短期融资券的条件。为充分利用短期融资券这一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快速发展的金融工具,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公司拟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发行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的短期融资券,发行募集资金的用途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流动资金的需要。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决定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具体条款和条件以及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在前述规定的范围内确定实际发行的短期融资券的金额、利率、期限,以及制作、签署所有必要的文件。
该事项须提交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关于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7月24日
股票代码:600549 股票简称:厦门钨业 公告编号:临-2007-17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7年7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前公司董秘办公室以传真、送达、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长刘同高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7年8月9日下午14: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07年8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权登记日:2007年8月3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湖滨南路619号1602#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6、参加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议题
1、审议《关于继续将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审议《关于发行不超过8亿元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07年8月3日(星期五)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代理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出席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附后),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保荐代表人。
四、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为便于会议安排,请有意参加的股东提前办理会议登记。
1、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国有股、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授权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股东可直接到公司或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07年8月6日-8日9:00-17:00。
3、登记地点:本公司董秘办公室
地址:厦门市湖滨南路619号1602# 邮编:361004
联系人:王烈春
联系电话:0592-5363856 传真:0592-5363857
4、其他事项:
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投票程序
1、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738549;投票简称:厦钨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会议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顺序号,以1.00 元代表议案1、以2.00 元代表议案2。具体如下表:
(3)表决意见(请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
(4)投票注意事项
A、股东大会有多个待表决的议案,可以按照任意次序对各议案进行表决申报,表决申报不得撤单。
B、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C、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特此公告。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7年7月24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2007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