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07年7月16日以书面和电话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07年7月27日在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举手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董事8名,现场实到董事5名,独立董事蔡弘女士、朱维平先生、马越英女士以通讯方式表决,2名监事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柴文先生召集并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详见同日公司“临2007-14号”公告,公司自查事项说明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7月27日
证券代码:600529 证券简称:山东药玻 编号:临2007-14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2007】28号文《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和山东证监局鲁证监公司字【2007】31号《关于切实做好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自查事项的要求对公司治理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并制定了整改计划,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特别提示:公司在治理方面存在有待改进的问题
1、公司的“三会”议事规则等内部控制制度有待完善;
2、董事会下设各专业委员会职能发挥有待加强;
3、公司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证券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培训有待加强;
4、投资者关系管理的主动性意识有待提高。
二、公司治理概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总经理的职权与运作严格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执行。
1、关于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关系:公司的重大决策完全由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依法做出。控股股东无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及依法开展的生产经营活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权益的行为。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实行了人员、资产、财务分开,公司机构、业务独立,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能够独立运作。
2、内部控制制度方面。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较好的执行。公司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总经理工作细则》等相对完整的内控制度,在公司运作中,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均能严格按照上述规则认真执行。
3、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方面。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保证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公司披露的信息。
三、公司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通过自查,本公司在治理方面存在有待改进的问题:
1、完善公司的“三会”议事规则等内部控制制度
虽然公司已经基本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但随着国家宏观经济环境的不断变化,证券监管工作的不断更新完善,仍存在部分制度未按变化的情况及时修订的情形。如: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议事规则,上交所2006年已颁布格式指引,但至今公司未对照“指引”进行修订。
2、加强董事会下设各专业委员会职能的发挥
当前,公司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成员主体由独立董事组成,他们都是行业专家或专业人士,在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过程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由于受地域、精力以及传统观念的影响,各委员之间不能得到充分沟通、对实际情况的调查也不够充分,以致各委员会的职能不能有效发挥,如:审计委员会,在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等职能发挥方面,至今未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提出有效的改进建议,也未对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起到有效的桥梁作用。
3、加强公司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证券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培训
随着股权分置等国家改革政策的实施,中国资本市场发生着重大变革。新的法规政策可谓日新月异,加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证券法律法规的培训至关重要。目前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虽然积极参加了相关培训,包括证监会、交易所的培训,但总的来看不够系统全面,在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掌握还存在一定差距,有待进一步提高。
4、增强投资者关系管理的主动性意识
公司建立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管理层、经营层对投资者关系管理历来也相当重视,由于实际日常工作重点过多集中在生产和经营方面,对投资者关系尤其是投资者沟通工作开展的具体内容和形式考虑的不够全面,目前还主要表现在接听投资者电话、接待投资者来访、回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等方面,投资者关系管理尚不够全面、主动。
四、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及责任人
针对公司治理中存在的有待改进的问题,公司将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牵头,证券部具体负责,公司管理层、经营层共同努力,对整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提高:
1、系统整理和对照国家法规政策修订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具体由董事会秘书和证券部在2007年10月31日前提出内控制度完善修订草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进一步加强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的职能。每个专业委员会视公司情况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具体由各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
3、加强公司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证券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培训。除积极参加监管部门组织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学习外,还将在内部开展学习,提高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以及股东的“自律”意识和工作规范性,并结合证券监管案例的学习、讨论和分析,使其更加深刻理解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的严肃性和必要性。具体由董事会秘书周仕勇负责,在2007年7月1日—12月31日组织两次集中培训。
4、加强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沟通的主动性意识,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由董事会秘书负责,持续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采取多种方式加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同时9月30日前更新和充实公司网站内容,借助公司网站平台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
五、有特色的公司治理做法
公司通过不断的摸索、完善,逐步形成了符合公司实际、有自身特色的治理做法,主要体现在:
1、公司注重企业文化建设,不断提高公司凝聚力
公司近40年的发展历程中一直非常注重企业的文化建设,逐渐形成了“提倡创新,反对守旧;提倡实干,反对应付;提倡奉献,反对索取;提倡负责,反对推诿;提倡高效,反对拖沓;提倡诚信,反对虚假”的核心价值观和“务实创新谋发展、拼搏奋进求共赢”的药玻精神,坚持“管理学习化,工作标准化,考核证据化”的经营理念和“以成绩定升迁,有作为就有地位”的用人理念,为公司长远发展奠定了良好的思想文化基础。
2、注重维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形成了公司与投资者的良性互动。主要体现在:(1)自公司设立至今10多年来,几乎每年都保持了高比例的分红,公司的广大投资者都得到了丰厚回报;(2)公司董事、监事的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投资者关系管理热线电话随时听取投资者对公司的建议或咨询,这些措施都大大提高了中小股东对公司事务的话语权。
3、注重公司独立性建设,确保公司经营决策完善、科学、符合公司发展实际。公司控股股东为沂源县公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为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自公司设立以来,内部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全部出自公司内部,由董事会提名或聘任产生,没有出现控股股东指派的情形,其薪酬也全部在公司领取,公司的财务、机构、主要业务等也完全独立于控股股东,确保了公司经营决策的独立、统一。
这些措施有效地提升了公司治理水平,对于保障公司健康、持续和稳定的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六、公司治理评议有关问题
本报告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附件《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质量,公司设立了专门的电话和网络平台,广泛收集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对公司治理情况的评议,公司将针对提出的问题和良好的建议积极整改。
中国证监会邮箱:gszl@csrc.gov.cn
上海证券交易所邮箱:list22@secure.sse.com.cn
山东证监局邮箱:songyh@csrc.gov.cn
公司邮箱:pingyi@pharmglass.com
公司电话:0533-3259016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及下午3:00—6:00)
公司传真:0533-3249700
公司邮政编码:256100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