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桥集团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3元(含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
●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03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027元
● 股权登记日:2007年8月8日
● 除息日:2007年8月9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7年8月15日
一、路桥集团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7年6月26日召开的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07年6月27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二、分红派息方案
1、2006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以2006年年度末总股本408,133,01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0.3元(含税),共计派发12,243,990.30元。
2、发放年度:2006年度
3、税后现金红利金额:个人股东由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27元;机构投资者自行缴纳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3元。
三、分红派息的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07年8月8日
2、除息日:2007年8月9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2007年8月15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截止2007年8月8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实施办法
1、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的股东,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2、其他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流通股股东,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咨询联系
电话:010-64181166
传真:010-64182080
联系人:郑凯、徐朋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中街9号东环广场A座写字楼8层
邮编:100027
七、备查文件
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路桥集团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七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