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在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时间:2007年8月22日。
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7年8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2007年8月21日15:00)至投票结束时间(2007年8月22日15:00)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B座4层。
3、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的方式进行。
4、召集人: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5、主持人: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功伟先生
6、会议的召开
本次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57人,持有和代表股份675,120,79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2.60%,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公司邀请列席会议的中介机构与研究机构人员列席了会议,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代理人)657人、代表股份675,120,79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2.60%。
2、出席的有效表决情况:
参会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东(代理人)657人,代表股份675,120,79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2.60%。其中议案3、4、5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的议案
2、审议《关于审查公司2007年申请公开增发A股资格》的议案
3、逐项审议《关于公司2007年公开增发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种类
(2)每股面值
(3)发行数量
(4)发行对象
(5)向原股东配售安排
(6)发行方式
(7)发行定价方法
(8)决议的有效期
(9)募集资金用途
(10)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
4、审议《关于公司2007年公开增发A股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5、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2007年公开增发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6、审议关于建立董事会公司治理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议案
7、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以及建立公司治理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一)审议《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669,082,6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99.10562%;反对132,1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01958%;弃权5,905,9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87480%。
2、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审查公司2007年申请公开增发A股资格》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673,798,9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99.80421%;反对149,2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02211%;弃权1,172,5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17368%。
2、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查公司2007年申请公开增发A股资格》的议案。
(三)逐项审议《关于公司2007年公开增发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①发行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表决情况
同意673,839,5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99.81022%;反对204,9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03035%;弃权1,076,3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15943%。
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表决情况
同意673,810,3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99.80590%;反对171,4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02540%;弃权1,138,9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16870%。
③发行数量: 不超过30,000万股,募集资金净额不超过募集资金项目资金缺口;
表决情况
同意673,816,9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99.80687%;反对211,1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03127%;弃权1,092,7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16186%。
④发行对象: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股票账户的自然人和机构投资者 (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表决情况
同意673,832,9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99.80924%;反对211,4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03132%;弃权1,076,4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15944%。
⑤向原股东配售安排:符合申购条件的老股东享有一定比例的优先认购权,具体比例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情况
同意673,936,3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99.82456%;反对208,7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03092%;弃权975,6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14452%。
⑥发行方式:本次增发采取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和网下向机构投资者询价/定价发行的方式。本次发行向原A股股东按一定比例优先配售,剩余部分采取网上、网下定价发行的方式;
表决情况
同意673,831,9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99.80909%;反对206,4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03057%;弃权1,082,4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16033%。
⑦发行定价方法:不低于公告招股意向书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均价或前一个交易日A股股票的均价,具体发行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情况
同意673,837,1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99.80986%;反对241,4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03576%;弃权1,042,2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15438%。
⑧决议的有效期:本次发行股票的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表决情况
同意673,812,3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99.80620%;反对176,9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02621%;弃权1,131,4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16759%。
⑨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开增发募集资金拟投入德胜H、A5、津门、津塔、惠州中区等五个项目,项目总投资约为112.16亿元,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该等项目的开发建设;
表决情况
同意673,794,2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99.80352%;反对168,2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02492%;弃权1,158,2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17156%。
⑩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在本次发行完成后,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由公司的新老股东共同分享本公司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
表决情况
同意673,815,8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99.80672%;反对179,3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02657%;弃权1,125,5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16672%。
2、表决结果: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7年公开增发A股股票方案》。
(四)审议《关于公司2007年公开增发A股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673,312,2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99.73211%;反对84,1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01246%;弃权1,724,4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25542%。
2、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7年公开增发A股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五)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2007年公开增发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673,317,1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99.73284%;反对92,8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01375%;弃权1,710,8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25341%。
2、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2007年公开增发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六)审议关于建立董事会公司治理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615,366,5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91.14911%;反对5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00874%;弃权59,695,2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8.84215%。
2、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建立董事会公司治理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议案。
(七)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以及建立公司治理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561,026,8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83.10021%;反对73,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01093%;弃权114,020,1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16.88886%。
2、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以及建立公司治理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应公司邀请,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指派刘榕律师和王维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观意字(2007)第091号”法律意见书,主要法律意见如下:“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