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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8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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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治财富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2007年08月2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从2007年8月28日起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网点柜面及网上银行正式推出开放式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以下简称:“基金定投”)。

      基金定投指投资人可通过本公司指定的基金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月扣款时间和扣款金额,由销售机构于每月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和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本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推出的基金定投业务适用于本公司以下开放式基金:天治财富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50001)

      现将有关基金定投事宜公告如下: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格的个人投资者。

      二、办理销售机构

      自2007年8月28日起,个人投资者可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各营业网点和个人网上银行办理基金定投业务申请。具体办理规则遵守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的相关规定。

      三、办理时间

      基金定投的申请受理时间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

      四、申请方式

      1、凡申请办理基金定投的投资者须首先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只有已成功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且账户状态为正常的投资者才可以通过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各营业网点或登陆网上银行进行定投签约,具体开户和签约程序请遵循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的规定。

      2、已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人请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各营业网点或登陆网上银行申请办理本业务,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的规定。

      五、申购费率的说明

      基金定投申购费率同正常申购费率。

      六、扣款方式

      1、投资人应遵循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的有关定投业务规定,并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约定每月固定扣款日期,若遇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办理,但该等顺延将不能跨月进行。

      2、投资人需指定唯一银行账户作为每月固定扣款账户,且该账户须为其从事本基金交易时的指定银行账户。

      七、投资金额

      投资人可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申请开办基金定投业务并约定每期固定的投资金额,该投资金额即为申购金额,每期申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元(含500元)。

      八、交易确认

      每月实际扣款日即为基金申购申请日,并以该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人的基金账户内。基金份额确认查询和赎回起始日为T+2工作日。

      为使您及时掌握定投申请的确认结果,请投资者在T+2工作日起到本公司或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查询确认结果,或开通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及时语短信通知服务进行查询。

      投资人办理本业务后,可以在本基金交易时间内随时办理基金的赎回。如无另行公告,本业务已申购份额的赎回及赎回费率等同于正常的赎回业务。赎回时遵循“先进先出”规则。

      九、基金定投的变更和终止

      1、目前,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可提供基金定投的签约和撤约交易,暂不提供基金定投的变更服务。个人投资者如需变更每期投资金额、扣款日期、扣款频率等,须至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各营业网点或登陆个人网银先进行撤约,然后再重新办理签约。具体办理程序遵循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的有关规定。

      2、投资人终止基金定投,须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各营业网点或登陆个人网银进行撤约,具体办理程序遵循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的有关规定。

      3、基金定投终止的生效日遵循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的具体规定。

      十、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在上海、北京、杭州、宁波、南京、温州、苏州、重庆、广州、深圳、昆明、芜湖、天津、郑州、大连、济南、成都、西安、沈阳、武汉、青岛、嘉兴、绍兴、萧山、临安、余杭、余姚、慈溪、台州、温岭、瑞安、乐清、南通、无锡、江阴、昆山、常熟、合川、太原、长沙、哈尔滨、乌鲁木齐、南宁、长春、呼和浩特等45个城市的 384个代销网点为投资人办理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网站:www.spdb.com.cn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咨询电话:95528

      2、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hinanature.com.cn

      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热线:021-34064800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十一、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7年8月25日

      天治财富增长证券投资基金

      第五次分红预告

      天治财富增长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04年6月29日基金合同生效,基金代码350001。截止2007年8月24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6384元。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天治财富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经本基金管理人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复核,本公司决定以截止2007年8月24日的可分配收益为基准,向本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本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第五次收益分配。该分红金额可能根据权益登记日前本基金的可分配收益进行调整,分红金额如有变化,以权益登记日次日的公告为准。现将收益分配的具体事宜预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预案

      每10份基金份额拟派发红利5.50元。

      二、收益分配时间

      1、权益登记日:2007年8月30日

      2、除息日:2007年8月30日

      3、红利发放日:2007年8月31日

      三、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注册登记人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四、收益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07年8月31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以2007年8月30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于2007年8月31日直接划入其基金账户。2007年9月3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本次分红情况。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3、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六、提示

      1、2007年8月30日申请申购和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007年8月30日申请赎回和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本基金份额持有人事先未做出收益分配方式选择的,则默认方式为现金分红。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07年8月30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4、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5、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http://www.chinanature.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021-34064800咨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7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