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上证所上市公司部向各上市公司发出内部监管通知,制定一系列措施加强对上市公司大比例送股及转增股本行为的监管。而之所以有此举措,当与今年中报期间部分推出高送转方案公司存在亏损公司高转增、分配方案提前泄露、股本扩张过快、将高送转作为实施再融资的条件等四个方面的问题有关。
今年中报期间,高送转题材既是市场炒作的一个大热门,同时也备受市场的诟病。因为一个明显的事实是,某些推出高送转方案的公司,在其方案出台前,股价明显被大幅炒高。高送转方案的出台,有配合二级市场炒作与出货的嫌疑,甚至涉嫌内幕交易与股价操纵。严重违背了证券市场的“三公”原则,极大地损害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所以,上证所能及时地发现上市公司高送转中所存在的问题,并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这是值得肯定同时也是很有必要的。
从上证所目前对拟高送转公司所采取的监管措施来看,还是具有一定的针对性的,这有利于上市公司高送转行为的规范化。比如,要求拟进行大比例送股或转增股本的公司,应当结合公司股本规模、发展前景、利润增长状况、现金流量情况,合理制订方案;同时要求在董事会公告中说明进行大比例扩张股本的理由,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并且,推出高送转方案公司,还应当说明在公告前六个月内接待机构投资者调研的详细情况。这些措施显然都是有积极意义的。
但上证所的监管措施只有落实到现实中来才有现实意义。因此,这就有必要对今年中报期间推出高送转方案的公司进行切实的监管工作,而不能对此不闻不问。在这个问题上,笔者以为,有必要从荣华实业开始,来加强上市公司的高送转监管工作。这是因为:第一,荣华实业是一家中期发生亏损的上市公司。第二,在高转增方案出台之前,该公司的股票在二级市场上明显受到了市场的炒作,短期内的涨幅达到了140%左右。第三,在高转增方案出台的第二天,即是该公司7696万股限售股解禁的日子,这其中就包括该公司第一大股东1664万股限售股的解禁。而根据荣华实业发布的澄清公告,该公司的高转增方案甚至还是第一大股东提出来的,明显有瓜田李下之嫌疑。也正因如此,荣华实业的高转增方案出来后,受到市场的普遍质疑。所以,作为上证所的监管来说,有必要把荣华实业作为监管的重点,弄清荣华实业高转增背后的真相,以消除投资者的疑虑。如果说荣华实业高转增中所反映出来的问题都得不到监管,那么有关对上市公司高送转行为的监管措施无异于纸上谈兵,只是一种空谈。因此,从这个角度来看问题,荣华实业其实就是一面镜子。上市公司高送转行为规范不规范,看看这面镜子就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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