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需要
什么样的国企?
2007年09月0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社科院财贸所
杨志勇
改革开放将近三十年,国有经济的分布领域和在经济中的绝对支配地位都已有翻天覆地的变化。国有经济比重下降了,存在的形式也发生了变化。纯粹的国有企业也越来越少,取而代之的是大量国有控股企业,而且许多国有控股企业已经上市。
虽然国有经济的比重在下降,但是国有控股企业,特别是一些在某些行业中处于垄断地位的企业,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力非但没有下降,反而上升。
拥有垄断地位的国企所处的一些领域,如通讯、能源、金融等都是国家重点领域,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领域,属于市场经济的基础领域。它们追逐利润的看似平常的一举一动,都可能对民生产生不利的影响。
处于这些领域的国企,既然它们是市场竞争主体,那么它们的逐利行为无可厚非。但问题的关键是,如何实现国企的逐利目标与社会利益最大限度的相容?显然,垄断性国企要做的事情比非国企要多得多。
为什么在国企员工薪酬回报远超劳动力市场的情况下,国企还能有如此之高的利润?
垄断性国企资金流丰富的同时,就不会从国家那里再要价吗?国企以从事的业务关系国计民生为由,以执行国家限价为由,向政府索取财政补贴,或者要求提高特定产品或服务的价格,这都不足为奇。在市场中运营的企业,都会这么做的。这些国企的行为,只是说明了它们越来越像市场主体的一面。
但是,垄断企业的这些行为,是好的市场经济所不能容忍的。于是有了一种对策,那就是:只要有竞争性国企存在的领域,就要尽可能地开放竞争,让市场机制挤掉非市场成分的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