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于2007年8月27日以书面和传真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07年9月5日上午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七人,实到董事五人,独立董事温思美先生和郑学定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参加会议,委托独立董事董立坤先生行使表决权并发表独立董事意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熊建明先生主持,会议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本公司关于下属全资子公司股权转让的议案:
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方大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下称装饰公司)将持有的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方大国科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下称国科公司)15%的股权作价人民币柒百伍拾万元整(¥7,500,000.00)转让给本公司,转让 后,本公司持有国科公司100%股权,装饰公司不再持有国科公司股权。
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方大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将持有的深圳沃科半导体照明有限公司(下称沃科公司)30%股权作价肆佰伍拾陆万元整(¥4,560,000.00)转让给本公司,转让后,本公司持有沃科公司30%股权,国科公司持有沃科公司70%股权。
2、本公司关于向下属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本公司将所有的半导体材料生产设备以净值人民币伍仟贰佰伍拾玖万贰仟捌佰肆拾玖元叁角贰分(¥52,592,849.32元)价格转让给深圳市方大国科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下称国科公司),并将国科公司应付本公司的款项合计人民币伍仟伍佰万元整(¥55,000,000.00元)转为本公司对国科公司的投资。
3、本公司关于在沈阳投资设立半导体照明合资公司的议案:
本公司与沈阳市浑南新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共同投资在沈阳半导体绿色照明产业园设立沈阳方大半导体照明有限公司,具体事宜详见本公司2007-32号对外投资公告。
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办理上述议案的具体事宜。
全部议案获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第3项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零七年九月六日
证券代码:000055、200055 证券简称:方大A、方大B 公告编号:2007-32号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本公司计划与沈阳市浑南新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共同投资在沈阳半导体绿色照明产业园设立沈阳方大半导体照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总投资3.571亿元人民币,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占地127亩。
二、投资主体介绍
除本公司外,另有一个投资主体:沈阳市浑南新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关联交易。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计划与沈阳市浑南新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共同投资在沈阳设立沈阳方大半导体照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总投资3.571亿元人民币,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占地127亩。沈阳市浑南新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以现金1亿元人民币(分二期在一年内投入,首期投入人民币5,000万元)和位于辽宁省沈阳市浑南新区127亩土地作价2,500万元人民币出资,占投资总额的35%。 本公司以持有的深圳市方大国科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科公司”)100%的股权和深圳沃科半导体照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科公司”)100%的股权作价2.321亿元人民币出资,占投资总额的65%,其中,150万元由本公司赠与自然人李刚,该150万元出资占合资公司投资总额0.424%的权益由本公司代李刚持有。扣除本公司赠与李刚出资后,本公司出资实际占合资公司投资总额的64.576%。经北京中盛联盟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截止到2007年8月31日,国科公司和沃科公司评估值合计为2.359亿元人民币。该项投资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国科公司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沃科公司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国科公司和沃科公司评估增值主要来自于无形资产评估增值,国科公司和沃科公司拥有半导体照明相关专利和技术,半导体照明专利存在超额收益现象。
合资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半导体照明相关的半导体材料生长、芯片制造、光源封装、半导体照明产品研发、制造、销售及半导体照明工程研发、设计、生产、工程安装、施工和销售,进出口贸易、咨询与培训等。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引进战略投资者,做大做强本公司半导体照明产业。
五、备查文件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7年9月6日
股票代码:000055、200055 股票简称:方大A、方大B 公告编号:2007-33号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召开
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07年9月21日(星期五)上午9:30,会期半天
2.召开地点:深圳市高新区南区科技南12路方大大厦一楼多功能会议厅
3.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出席对象:
1)2007年9月17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该股东的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名称:
本公司关于在沈阳投资设立半导体照明合资公司的议案。
2.披露情况:上述议案内容请见本公司2007年9月6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和巨潮网的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07-31)和对外投资公告(公告编号:2007-32)。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持股证明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社会公众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证券商出具的有效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07年9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3.登记地点: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龙井方大城 邮政编码:518055
四、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小姐
联系电话:86(755)26788571-6622
传真:86(755)26788353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七年九月六日
附件:
证券代码:000055、200055 证券简称:方大A、方大B 公告编号:2007-34号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第二大股东深圳市时利和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时利和公司”)于2007年9月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份质押登记手续,将其持有本公司的限售流通股32,423,820股向深圳发展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作出质押,用于为本公司向深圳发展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贷款人民币7150万元提供担保,质押期限自2007年9月4日至2008年2月16日。
截止到2007年9月4日,时利和公司共持有32,923,820股本公司股份,本次质押股份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98.48%。
特此公告。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零七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