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8月底审议了国务院关于节约能源保护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跟踪检查淮河、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情况的报告。
出席和列席人员认为,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全国节能减排工作初见成效,但节能减排工作面临的形势仍相当严峻,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增速仍在加快,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时有发生,节能减排指标的完成情况距离总目标仍有较大差距。这种状况如不及时扭转,必然使资源难以支撑,环境难以容纳,社会难以承受,发展难以持续。
审议中,出席和列席人员建议从4个方面加强节能减排工作:
———切实落实节能减排规划。当前要着重抓好两类规划的落实:一是要列出“十五”节能减排未完成项目建设时间表,倒排日期,夯实责任,保障落实;二是要尽快批复实施“十一五”节能减排工作各个专项规划,对可能增加的能耗和排污量有一个科学准确的判断和预测,集中力量抓好专项规划的实施。
许多出席和列席人员建议,应尽快编制国家区域发展规划,指导区域经济健康发展,确定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和时间要求进度,加强检查督促;安排必要的财政资金,对经济困难地区需要关闭的企业给予适当经济补偿,并帮助发展接续产业。
部分出席和列席人员指出,南水北调工程水污染治理工作迫在眉睫。如果不加紧治理,南水北调这一造福工程,可能会成为纵贯南北的污水网,成为贻笑大方的劣质工程,无法向全国人民和后代交代。
———切实落实节能减排资金。国家对节能减排的投入与实际需求相差很大。中央财政投入的资金不能按期到位。建议中央财政从每年的超收收入中拿出5%,用于建设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对一些经济欠发达的地区不搞一刀切要求资金配套。改革完善节能减排投入机制。目前全国还有10多个省(区、市)没有设立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建议尽快设立并逐年增加额度。
———切实把节能减排措施落到实处。目前鼓励节能减排的价格、财税、金融、贸易等政策不完善、不配套、力度不够,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型产品仍有较大的盈利空间。建议完善税收政策,提高资源税税率,由按产量征收改为按储量征收,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将水资源等纳入资源税征收范围;加快推进价格改革,在增加对低收入群体补贴的基础上,加快天然气、石油、水、电价格改革步伐,研究推进环境有偿使用制度改革,提高排污费征收标准。加快节能减排技术研发。
———切实加强对节能减排工作的监管。节能环保执法监督偏软,执法失职渎职现象屡见不鲜。针对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建立健全节能减排监管体系,理顺水污染防治管理体制,加强节能环保管理能力建设,加强公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