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对证券行业实施第三方存管工作的具体部署,我司将逐步停止银证通业务,并与农业银行进行银证通客户第三方存管的批量转换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批量转换是指:农业银行银证通客户且经华鑫证券与农业银行数据核对无误的客户,华鑫证券与农业银行系统对其实施系统批量转换,转换后客户可进行正常的交易与银证转账。
二、本公告中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业务只涉及A股、基金、权证等人民币业务,不涉及外币业务。
三、实施批量转换的客户范围:
凡已在华鑫证券开立证券交易资金账户且为农业银行银证通业务的规范类账户客户。
四、批量转换实施日:2007年9月15日。
五、批量转换实施后,提请客户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1. 批量转换成功的客户,自实施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原有银证通交易方式将全部停止,银行不再接受买卖证券委托,买卖证券只能通过证券公司进行。客户卖窗体顶端窗体底端
股票,资金不会自动被转到交易结算账户(存折或借记卡);客户需要使用资金时,可通过银证转账的方式将资金从存管账户(保证金账户)划转到结算账户中去;客户要买入股票时,须提前通过银证转账的方式将资金从交易结算账户转到存管账户(保证金账户)中去,方可购买股票。客户可以通过农业银行提供的电话银行、网上银行及营业网点柜台或使用我司提供的网上交易、电话委托等方式发起银证转账交易。
2.农业银行的电话银行及网上银行业务需经客户在银行网点签署有关协议后方可使用。个人客户通过农业银行渠道进行银证转账的流程请向农业银行营业网点进行咨询。
3.我司自动为批量转换成功的客户开通证券电话委托交易方式。客户若未开通我司网上交易功能的,需本人持证券账户卡、有效身份证来我司下属营业部签署有关协议后方可使用。
4.成功转换的银证通客户,需在我司规定期限2008年3月17日前至我司指定营业部(参见第六点)补办资金账户的开户手续及三方存管协议的签约手续,逾期未签署协议的客户,我司有权暂停其“证券转银行”功能,并禁止其办理转托管或撤销指定交易,直至相关手续补办完毕。批量转换实施日后即开始办理相关手续。
5.未成功转换的银证通客户,则自动顺延一周进行转换。依然无法成功转换的客户,我司将尽力以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客户需在2007年10月31日前至我司指定营业部办理银证通停止业务及第三方存管签约手续,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客户其原有银证通的全部业务(包括证券交易)将于2007年11月1日全部停止。
6.对于部分已在我司下属营业部开户,但未去银行撤销银证通业务的客户,在本次批量转换后,我司将撤销其所登记的银证通业务对应关系。
六、我司下属的武宁路证券营业部为办理银证通客户第三方存管签约手续的指定营业部(地址:武宁路1067号,电话:021-62546146)。客户办理第三方存管手续时需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沪深证券账户卡等。
七、个人客户通过华鑫证券渠道进行银证转账的流程如下:
1.个人客户可拨打以下电话(021-62161717、021-62446218、021-62448218、962558),通过华鑫证券电话委托系统进行第三方存管银证转账。登陆系统后按如下指示进行操作:选择:“9-银证转账”→“1、银行转证券”或“2、证券转银行”。
2.开通网上交易的客户,登录后请按如下指示进行操作:选择“银证转账”-“1 - 银行转证券”或“2 - 证券转银行”。
九、有关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的相关情况,可拨打我司咨询电话021-62445814、021-62163333或登录华鑫证券网站www.cfsc.com.cn获取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