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7年9月14日在公司总部三楼303会议室现场召开,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3人,代表股份172,544,250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31.63%,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955,800 股,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公司首席执行官郑潮亚先生主持。
二、提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为盐城悦弘织造有限公司2.6亿元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为盐城悦弘织造有限公司向民生银行南京分行申请的2.6亿元项目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5年。盐城悦弘织造有限公司为江苏悦达纺织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江苏悦达纺织集团有限公司90%股权。
同意172,544,250股,占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0%;弃权0股,占表决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授权董事会在2.08亿元规模内审议为江苏悦达盐城拖拉机制造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截止2007年6月30日,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江苏悦达盐城拖拉机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拖拉机公司”)提供了20,800万元银行借款担保。拖拉机公司的银行借款全部为不超过一年期的流动资金借款,主要借款银行有江苏银行盐城市分行、中国银行盐城市分行、中国农业银行盐城市分行、兴业银行南京市中央路支行、中国光大银行南京分行。本次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会在2.08亿元的担保额度内审议为拖拉机公司提供担保的事宜,本次授权不增加公司的担保总额。
同意172,544,250股,占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0%;弃权0股,占表决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见证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形成的表决结果和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七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