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电力A被责令限期整改
2007年09月2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报记者 宦璐
汕电力A今日公告称,公司9月10日接到广东证监局发出的限期整改通知,要求公司根据整改建议做好治理专项活动后续工作,并于9月30日前将整改报告报送证监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证监局将择时对公司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广东证监局于8月28日至31日派出检查组对汕电力A开展加强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进行了现场检查。
在检查中,证监局发现,除公司治理自查报告中披露的问题外,汕电力A还存在如下问题需要整改:公司章程有待完善。整改通知认为,公司对董事会在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等事项方面的授权金额过高,达到总资产的30%(折合金额为2.42亿元);公司对于资金使用管理的内控较为薄弱;公司需加强对对外投资行为的管理。公司的子公司未参照上市公司制度具体的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关联交易等相关管理制度;公司的证券投资操作不规范。2006年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班子对证券投资的授权额度为3000万元,但公司存放于证券投资账户的资金多次超过此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