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07年上海华谊(集团)公司企业债券募集说明书》及《2007年上海华谊(集团)公司企业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相关约定,本期债券的投资人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第2、4、6、8、10、12、14、16、18个计息期末,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净价为本期债券面值。根据《2007年上海华谊(集团)公司企业债券募集说明书》第八条第三款“投资人定向转让实施办法”之规定,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在投资人定向转让期内,受让该部分定向转让债券。
定向转让选择权的设置是主承销商为投资者提供的增强本期债券流动性的辅助性安排,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承诺书及其他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主管部门对本期债券发行所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债券风险作出实质性判断。债券依法发行后,主承销商经营变化引致的定向转让权实施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一、风险
(一)信用风险
在本期债券存续过程中,可能由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营不善,导致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无力受让本期债券。
(二)流动性风险
投资人选择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定向转让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时,可能存在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无法及时筹措到足够资金承接该部分定向转让债券的风险。
(三)操作风险
在本期债券定向转让的实施过程中,可能由于相关工作人员操作失误,造成投资者无法及时完成定向转让。
二、对策:
(一)信用风险之对策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期以来秉承“务实、开拓、稳健、卓越”的原则,在分支机构建设、业务开拓、风险控制等诸多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实力雄厚,截至2007年6月30日,总资产574.33亿元,净资产66.8亿元。
未来公司将持续规范运作,提升经营管理水平、继续战略扩张、积极开展创新业务,预计公司未来赢利能力将持续增长。
作为上市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充分,可以有效帮助投资者及时了解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情况。
(二)流动性风险之对策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金实力雄厚,建立有严格的现金管理制度,完全有能力在第2、4、6、8、10、12、14、16、18个计息期末,针对定向转让提早进行足额头寸安排。
同时,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办函[2001]819号,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银行间同业市场最高拆入、拆出金额余额分别为30亿元,最高债券回购融入、融出资金余额分别为30亿元,这进一步保证了定向转让的头寸安排。
(三)操作风险之对策
根据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颁布的《含选择权债券业务操作细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制订了关于本期债券定向转让实施的业务流程,公司将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杜绝操作差错。
本期债券定向转让的实施风险与本期债券本息兑付风险不存在任何相关性,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2007年上海华谊(集团)公司企业债券募集说明书》的“风险与对策”部分,以了解本期债券的本息兑付风险。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