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2007年09月2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615 股票简称:丰华股份 编号:临2007-42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传闻简述
近期,网络上有关于公司为"具有整体上市潜力的二线地产股"、"大股东沿海投资收购公司之后计划将公司打造成集团在内地资本市场资产整合的平台"的报道。
同时,公司没有发布任何股价敏感重大信息的情况下,公司股票交易发生异常波动。
二、澄清声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向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发出了书面函证。
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均回函明确表示:到目前为止并在可预见的时间内,没有任何涉及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转让、非公开发行、业务重组、资产剥离或注入等重大事项。
同时,公司董事会明确表示: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收购、发行股份等行为,同时承诺3个月内不会就该等事项进行筹划。
《上海证券报》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报道传闻的书面材料;
2、公司向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的书面询证函;
3、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书面回函。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七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