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流通股股东股改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兖州煤业”或“公司”)于2006年3月31日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现将公司唯一非流通股股东兖矿集团有限公司(“兖矿集团”)股权分置改革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一项承诺及履行情况
承诺事项: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兖矿集团所持兖州煤业原非流通股股份在四十八个月内不上市交易。
承诺履行情况:兖矿集团所持兖州煤业原非流通股股份未上市交易。
二、第二项承诺及履行情况
承诺事项:2006年兖矿集团将符合兖州煤业发展战略要求的煤炭、电力等部分运营及新项目按国家有关规定实施转让,并支持兖州煤业实施受让,以有助于提升兖州煤业的经营业绩、减少兖矿集团与兖州煤业之间存在的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兖矿集团正在开发的煤变油项目将吸收兖州煤业参与投资,共同开发。
承诺履行情况:
1、公司已从兖矿集团及其下属的鲁南化肥厂收购了兖矿山西能化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兖州煤业山西能化有限公司)100%股权。详情请参见公司2006年8月21日披露的《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和2007年8月20日披露的《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半年度报告》。
2、2006年7月,兖矿集团将拟与华电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华电国际”)共同出资的新电力项目转让给兖州煤业。兖州煤业与华电国际已于2007年8月23日签订了《华电邹县发电有限公司投资协议书》,决定共同出资设立华电邹县发电有限公司,开展煤电联营合作。详情请参见公司2007年8月27日披露的《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3、兖矿集团已启动履行其他承诺义务的前期工作,公司将按照相关监管规定适时披露。
三、第三项承诺及履行情况
承诺事项:兖矿集团将承担与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的所有费用。
承诺履行情况:已履行承诺。
特此公告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