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8号)要求和上海证监局《关于做好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的具体部署,公司于2007年4月至9月间开展了公司治理专项活动。
一、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期间完成的主要工作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监局对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要求和指示精神,公司于2007年4月25日成立了专项活动工作小组,全面开展本次活动,并部署了本次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工作计划。
我公司于2007年4月25日至6月29日进行了自查,对照证监公司字〔2007〕28号文《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及附件《“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事项》的100项具体要求,逐条进行了对照自查,并形成了书面自查报告。
6月2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并上报上海证监局、上海证券交易所。
7月24日,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布,并设置了评议电话专线,开始接受社会公众评议。
8月8日起,上海证监局对公司进行了现场工作检查。
9月6日,公司收到上海证监局出具的《关于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状况整改通知书》(沪证监公司字[2007] 335号)。
9月27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治理状况评价意见》。
二、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期间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从总体情况来看,公司内部制度基本健全,各项制度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履行了职责,公司治理在整体上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但在过去几年工作中,仍需改进以下几方面工作:
1、公司自查发现的问题
问题一、公司自1997年后没有募集过资金,此后也没有制定过募集资金的管理制度。
问题二、公司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于近期通过,目前需要对子公司、职能部门负责人予以培训,以确保重大事件的及时反馈。
问题三、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电子邮箱shareholder@forwardgroup.com经常受广告邮件、病毒邮件的干扰,影响正常工作。
问题四、对董监事的培训有时不够及时。今后将积极配合上海证监局、上交所,使培训工作落到实处。
整改计划表如下:
整改事项 责任人 整改时间
事项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审议稿由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起草,经董事会通过后 ,提交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事项二 、对子公司、职能部门负责人进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培训
对子公司、职能部门负责人进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首次培训已在7月下旬以前完成,并落实了各子公司、各部门的相关责任人与报告人。
事项三、关于投资者电子信箱问题
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已与邮箱管理员的及时配合,随时保持与投资者联系渠道的畅通。
事项四、关于对董监事的培训
今后将积极配合上海证监局、上交所,使培训工作落到实处。
2、 对上海证监局现场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
2007年8月8日起,上海证监局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公司于2007年9月6日收到了《关于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状况整改通知书》(沪证监公司字[2007] 335号)(下称《通知书》。公司接到《通知书》后高度重视,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通知》进行了认真的学习和讨论,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证监会有关法规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结合本次公司治理活动,对《整改通知书》中指出的问题制订整改措施,形成整改报告,并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⑴ 规范运作方面
事项一、《通知书》指出:公司部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无会议记录
整改方案:今后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作完整记录,并及时将记录原稿与相关公告文件归档保存。
事项二、《通知书》指出: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未有效执行
前阶段公司内部审计偏重于对离职人员的审计,公司的全面审计主要依靠外部审计。
整改方案:今后公司审计工作部门将每年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汇报内部审计以及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沟通情况,由审计委员会根据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规定的职权以及具体情况向董事会汇报。
事项三、《通知书》指出:此前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尚未建立
整改情况:2007年4月24日公司董事会通过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实施细则,因当时公司董事会成员有所变动,并需要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所以没有立即选举专门委员会委员。2007年9月20日公司五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选举产生了上述专门委员会委员。
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王生洪先生,委员蔡敬伟先生、陈积芳先生。
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陈积芳先生,委员桂永浩先生、曹惠民先生。
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曹惠民先生,委员桂永浩先生、沈宏山先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陈积芳先生,委员桂永浩先生、曹惠民先生。
陈积芳先生、曹惠民先生、沈宏山先生是公司独立董事。
相关公告刊登于2007年9月22日上海证券报。
(2)公司信息披露方面存在的问题
《通知书》指出:公司对华源集团有限公司以及上海飞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类型为“连带责任担保”,但2006年报中披露为“一般担保”。
整改情况:公司在编制2007年8月半年报时,注意到“连带责任担保”和“一般担保”两者之间的区别,并已披露为“连带责任担保”。
三、2007年9月1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治理状况出具了综合评价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认为公司在信息披露、股东大会及董事会运作和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方面未出现上交所重点关注的违规情形或事项,希望公司对治理工作长抓不懈,继续规范运作,保持信息披露工作的质量。
针对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评价意见,公司将以本次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为契机,对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切实加强公司内部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建设、规范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运作,积极推进公司治理水平。
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