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公告
重要提示:
1、合同类型:股权转让意向
2、合同生效条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3、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见“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董事会决议情况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于2007年9月26日以电话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07年9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临时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同意公司与北京海开房地产集团公司和北京海淀区商业设施建设经营公司分别签署《股权转让意向》合同,并授权公司总经理韩孝捷先生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2、上述两《股权转让意向》合同,还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还需获得相关政府部门批准。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1、北京海开房地产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海开集团”)所持有的北京海淀科技园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科建”)9%的股权;
2、北京海淀区商业设施建设经营公司(以下简称“商设建”)所持有的北京海淀科技园建设股份有限公司12%的股权。
3、合同标的公司———海科建情况
(1)公司名称:北京海淀科技园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住 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16号(海兴大厦C座)
(3)法定代表人:何砚峰
(4)注册资本:60,000万元
(5)主营业务:土地开发;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开发经营
(6)公司概况:
该公司成立于2000年6月18日,公司的宗旨是按照北京市、海淀区两级政府建设中关村科技园区的战略部署和建设发展总体规划要求,对中关村科技园区内的建设项目进行一级土地开发,为中关村科技园区的建设和发展营造成良好的硬件环境,为入驻中关村的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人员提供良好的研发、生产、办公、商贸和居住、生活条件,促进高新技术企业快速健康发展。最终实现把中关村建设成世界一流科技园区的目标。
该公司下属的主要控股子公司有北京中关村永丰产业基地有限公司、北京德成置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德成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
目前公司开发的项目有百旺家苑、大河庄苑、海淀欣苑、百旺新城、百旺新城A3公建项目、百旺新城B3、B4安置房项目、百旺新城三期北安置房项目、百旺茉莉园、永丰嘉园、百旺新城A4公建项目、西北旺三期(南)、海淀工人文化宫和西北旺二期汽车城等项目开发。其中百旺家苑、大河庄苑、海淀欣苑等为一级土地开发项目。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1、北京海开房地产集团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南路21号
法定代表人:董殿毅
经济性质:全名所有制
主营业务:接受委托经营管理国有资产;政策允许范围内房地产业务开发。
2、北京海淀区商业设施建设经营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南路28号
法定代表人:高宁
经济性质:全名所有制
主营业务:公司主要经营大中型商贸购物中心的开发建设,招商引资和商业系统设施开发建设出租,房地产开发信息咨询、建筑、装饰、装潢装修以及其它社会公共服务事业。
3、上述两股权转让意向合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否
三、合同主要条款
(一)公司受让海开集团所持有的海科建9%的股权
1、转让价格:
转让价款的确定依据为:以评估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准。
2、转让价款支付及付款条件:
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在签订正式转让合同后五日内,公司将转让价款中的30%汇入海开集团和公司开设的共管账户中;并于股权转让全部资料递交北京市工商局时,公司再将转让价款中的30%汇入共管账户;在公司取得新的营业执照或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公司将剩余价款汇入共管账户,并解除共管归海开集团所有。
3、转让标的的交割事项:
双方同意在签订正式转让合同后一个月内办理完毕公司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变更登记手续。
(二)公司受让商设建所持有的海科建12%的股权
1、转让价格:
转让价款的确定依据为:以评估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准。
2、转让价款支付及付款条件:
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在签订正式转让合同后五日内,公司将转让价款中的30%汇入商设建和公司开设的共管账户中;并于股权转让全部资料递交北京市工商局时,公司再将转让价款中的30%汇入共管账户;在公司取得新的营业执照或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公司将剩余价款汇入共管账户,并解除共管归商设建所有。
3、转让标的的交割事项:
双方同意在签订正式转让合同后一个月内办理完毕公司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变更登记手续。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1、合同的签订对公司本年度以及未来各会计年度的影响:
本公司目前已持有海科建28%的股权,如本股权转让意向实施,将使公司增持海科建21%的股权,故本次增持后公司将合计持有海科建49%的股权(原拟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京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受让北京海淀区商业设施建设经营公司持有的海科建6%的股权终止,改由公司直接受让)。此外,鉴于海科建所储备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待开发项目和正在开发的诸多房地产项目,预计本次交易将进一步增强公司房地产主业,增加公司盈利,扩展公司盈利空间。
2、合同的履行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两个合同目前都为股权转让意向,尚需签订正式转让合同,同时两个合同还需获取相关政府部门批准,并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六、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1、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相关评估报告,公司将尽快予以披露。
2、涉及本次股权转让议案的公司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七、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