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准征机场建设费至2010年
2007年10月1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报记者 索佩敏
民航总局昨日公布,国务院已批准延续机场建设费征收政策至2010年,同时调整机场建设费使用范围。
民航总局表示,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和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是专项用于民航建设和发展最重要的中央财政资金来源。近年来,随着中国民航的快速发展,原有的“一金一费”政策已经不能适应新的形势。航空公司资产负债率过高、航油成本过高、在国际市场上竞争力不足;机场建设任务重,资金严重缺乏、发展不平衡,尤其是支线航空发展缓慢、小机场亏损严重等诸多问题,都呼唤新的财经政策尽早出台。
事实上,早在2006年11月,财政部就宣布延续征收机场建设费的请示已获国务院批准。作为一项政府性基金,机场建设费将继续征收到2010年。当时针对此项收费,还引起大量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