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2007年4月6日及8月9日公告的有关内容,现将公司债务重组工作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07年9月28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甲方)、本公司(乙方)及张家界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丙方)签署了《债务和解协议》,三方已就乙方为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湖南安塑股份有限公司)在甲方的29369896.79元贷款余额及利息而承担的担保责任事宜达成和解:
甲方同意在丙方依据协议支付和解对价后及时解除乙方的担保责任,并负责申请解除对乙方资产的司法冻结以及解除所有乙方因指定债务而进行的资产质押手续。丙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其代为支付的和解对价,有关丙、乙方的债权债务关系由双方另行协商。本协议在各方签署后成立,并在下述条件成就时生效:1、丙方就乙方的控股权收购事宜与乙方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签署正式的合同;2、丙方提出的乙方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通过。协议约定,如丙方未在2007年12月30日前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和解对价,本协议自动解除。
截至2007年10月10日,本公司对外担保本金总额为42415万元,其中涉诉本金为39755.50万元,目前本公司已与五家债权银行达成《债务和解协议》,涉及担保本金8394.99万元。目前公司重组各当事方正在与其他涉及公司或有负债的债权银行进行谈判,鉴于涉及债权银行众多,银行内部审批流程等原因,上述工作仍将持续一段时间,公司的债务重组进程仍然存在不确定性,有关债务重组谈判进展情况公司将及时公告。
本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如果公司本年度或有负债问题没有得到根本改善,公司仍然可能因为对或有负债计提预计负债而出现非经营性亏损,从而导致公司股票暂停上市。
特此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