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实达电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重要提示
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未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07年10月10日
2、召开地点:福州实达科技城九楼3号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副董事长邹金仁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人,代表股份:160,288,943股,占总股本351,558,394股的45.59%。
2、社会公众股股东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无社会公众股股东出席。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公司债务重组需要,同意公司为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向深圳发展银行深圳人民桥支行申请的伍仟万元人民币一年期重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总表决情况:160,288,943票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律师出具的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福建君立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吴江成、李青青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是合法、有效的。
特此公告。
福建实达电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10月10日
证券代码:600734 证券简称:S*ST实达 编号:第2007-072号
福建实达电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深圳发展银行深圳宝安支行诉我司及我司下属福建实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案件的进展情况
我司曾于2005年5月14日和2005年11月18日两次就我司下属福建实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向深圳发展银行深圳宝安支行借款4000万元人民币逾期未还被深圳发展银行深圳宝安支行诉讼事宜发布公告。根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05)深中法民二初字第19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因我司替我司下属福建实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质押担保(我司质押物为我司持有的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0%共3100万股股份),我司应偿还深圳发展银行深圳宝安支行贷款本金人民币4000万元及利息189590.24元(截止至2005年2月21日止,2005年2月22日起至付清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逾期贷款利率计算),同时本案的案件受理费210957.95元、诉讼保全费201470元也由我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现我司与深圳发展银行深圳宝安支行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协调下,经过友好协商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根据执行和解协议约定,我司将质押物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3100万股股份转让给深圳市宏业科技实业有限公司,转让金额5000万元人民币,转让款优先用于偿还上述我司欠深圳发展银行深圳宝安支行的欠款。在我司及时办理上述股权转让手续后,深圳发展银行深圳宝安支行承诺对4000万元贷款本金余额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现行一年期贷款利率下浮10%计算利息。目前上述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3100万股股份转让事宜已报中国保险监督委员会审核批准,相关工商变更手续正在办理中。
二、关于中国工商银行福州市仓山支行诉福建省广播电视网络投资有限公司和我司案件的进展情况
我司曾于2005年8月20日就我司为福建省广播电视网络投资有限公司银行贷款担保被中国工商银行福州市仓山支行诉讼事宜发布公告。截止2006年末我司应对被告福建省广播电视网络投资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福州市仓山支行的贷款本金余额1249.54万元及相应的利息及罚息承担连带还款责任。为此我司在以往年度对该项或有负债计提了1430.02万元的或有负债损失。近日我司获悉,福建省广播电视网络投资有限公司已归还了上述贷款本金余额1249.54万元及大部分利息(截止9月20日还有24.83万元利息未归还)。因此我司对该公司的担保责任已大部分得到解除。为此我司在以往年度对该项或有负债计提的1430.02万元的或有负债损失有1405.19万元可在当期转回,并计入我司第三季度利润。
三、关于兴业银行福州分行诉福建四通电信有限公司及我司下属福建实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案件的进展情况
我司曾于2005年6月23日就我司下属福建实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福建四通电信有限公司银行贷款担保被兴业银行福州分行诉讼事宜发布公告。截止2006年末我司应对被告福建四通电信有限公司在兴业银行福州分行的贷款本金余额200万元及相应的利息(截止2006年末为126万元)承担连带还款责任。为此我司在以往年度对该项或有负债计提了326万元的或有负债损失。近日我司获悉,福建四通电信有限公司已归还了上述贷款本金余额200万元。因此我司对该公司贷款本金的担保责任已得到解除。为此我司在以往年度对该项或有负债计提的326万元的或有负债损失有200万元可在当期转回,并计入我司第三季度利润。
四、关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诉福建省广播电视网络投资有限公司及我司案件情况
我司曾于2004年12月对福建省广播电视网络投资有限公司在中信银行福州分行的银行贷款2400万元提供担保,该项贷款在2005年12月到期后有2150万元福建省广播电视网络投资有限公司未归还,到2006年末未归还本金下降为1840万元。
日前我司收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转来的起诉状一份,现将涉及的诉讼事项公告如下:
(一)案件情况
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诉被告福建省广播电视网络投资有限公司1840万元人民币借款到期后未能归还纠纷,我司作为借款担保方之一被列为被告参加诉讼。
(二)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福建省广播电视网络投资有限公司立即偿还原告贷款本金人民币1840万元及利息、罚息和复利1,982,431.78元,合计20,382,431.78元(利息、罚息和复利仅计至2007年4月21日,该日之后新产生的利息、罚息和复利按借款合同的约定继续计收);并支付原告因诉讼支出的律师费人民币18万元。
2、请求判令被告福建实达电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北京百顺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宇洋恒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4家担保方对福建省广播电视网络投资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和应承担的律师费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3、请求判令上述各被告连带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三)其它事项
1、经我司了解,目前福建省广播电视网络投资有限公司正在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协商有关还款方案,争取在2007年末前归还上述借款。
2、我司在以往年度对该项或有负债计提了1919.63万元的或有负债损失。近日我司获悉,福建省广播电视网络投资有限公司日前已归还了上述贷款本金余额280万元。为此我司在以往年度对该项或有负债计提的1919.63万元的或有负债损失有280万元可在当期转回,并计入我司第三季度利润。
特此公告。
福建实达电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10月10日
证券代码:600734 证券简称:S*ST实达 编号:第2007-073号
福建实达电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1-3季度业绩预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预计的本期业绩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9月30日。
2、业绩预告情况:盈利金额在人民币500-1000万元之间。
本公司在公司2007年中期报告中根据当时情况曾预计公司2007年1-3季度业绩仍将亏损。现公司财务部门根据目前情况预计,由于公司收回大股东占用资金和部分由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司归还银行贷款,公司原计提的减值准备和或有负债损失转回;及公司债务重组取得一定进展,债务重组利得增加,公司2007年1-3季度业绩将由亏损变更为盈利,预计盈利金额在人民币500-1000万元之间,具体盈利金额以公司2007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披露的金额为准。
3、本次预盈公告的业绩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
1、净利润:-19,044,941.98元人民币
2、每股收益:-0.0542元人民币
三、其他相关说明
上述事项具体数据公司将在2007年第三季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另目前公司债务负担仍然比较沉重,且公司1-3季度合并报表的营业利润仍为负数,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实达电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