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债简称:民生转债 转债代码:100016 编号 临 2007—049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的数量为4,782,561,842股;
●本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10月26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情况
1、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于2005年10月17日经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以2005年10月24日作为股权登记日实施,于2005年10月26日实施后首次复牌。
2、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是否安排追加对价:是 否√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无追加对价安排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关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关承诺
民生银行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在2005年9月12日民生银行公告的《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中作出如下承诺:
“自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非流通股股东所持原非流通股股份在十二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前持有民生银行股份总数百分之三以上的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在上述限售期满后的至少十二个月内,其所持原非流通股股份不上市交易。”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三、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1、股改实施后至今,是否发生过除分配、转增以外的股本结构变化:是√ 否
由于实施公司2005年度每10股送红股1.5股转增2.5股和2006年度每10股转增1.9股的分配方案,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以分配、公积金转增后的股本总额为基数计算。
2007年6月23日本公司非公开定向增发A股23.8亿股,以及可转债转股导致股本结构发生变化,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以发行新股前的股本总额为基数计算。
2、股改实施后至今,各股东持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比例是否发生变化:是√ 否
2007年6月23日本公司非公开定向增发A股23.8亿股,导致股东持有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比例变化情况如下:
注:增发前公司总股本为12,099,069,550股,增发后总股本为14,479,090,468股。
四、大股东占用资金的解决安排情况
是否存在大股东占用资金:是 否√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本公司股改保荐机构为:华欧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意见如下:
根据核查,保荐机构形成以下结论性意见:
1、被保荐的上市公司相关股东履行了股改中做出的承诺;
2、上市公司董事会提出的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申请符合相关规定。
六、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情况
(一)本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的数量为4,782,561,842股;
(二)本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10月26日;
(三)本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明细清单
单位:股
注:上表不包括本公司2007年6月23日非公开定向增发的流通股23.8亿股。
(四)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的差异情况: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在股东名称上完全一致,持有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数量不一致,原因在于实施公司2005年度每10股送红股1.5股转增2.5股和2006年度每10股转增1.9股的分配方案后,原持有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数相应增加。
(五)此前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
根据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规定和股改说明书承诺,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三以下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已于2006年10月26日上市流通,上市流通股数为2,030,358,183股。
七、股份变动结构表
本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流通后,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所承诺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已全部上市流通。
剩余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本公司2007年6月23日非公开定向增发的流通股23.8亿股,限售期限如下:
详见2007年6月2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本公司刊登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公告。
备查文件:1、公司董事会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表
2、投资者记名证券持有数量查询证明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4、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