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浏阳花炮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股票价格触及涨幅限制且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交易在2007 年10 月18 日、10 月19 日和10 月22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股票价格触及涨幅限制且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2006年5月11日,公司第二大股东浏阳市财政局(出让方)与广州攀达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受让方)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拟将持有湖南浏阳花炮股份有限公司的35678320国有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8.32%)转让给广州攀达国际投资有限公司。现股权转让审批程序已全部履行完毕,两大股东正在办理股权过户手续。
截止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经询问公司控股股东及实质控制人,到目前为止并在可预见的两周之内亦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上述股权过户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是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和信息披露网站,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浏阳花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七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