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朋友介绍,我最近上了一个炒股网站,看到上面的条件诱人,我就按照该网站的指示交了钱。网站提示:恭喜您!您已经正式成为本公司会员!您已经缴纳VIP会员开通费3680元.现在您必须遵守以下条件来保证我们合作的愉快成功:一、我们操盘的短线黑马在15个交易日内,达到45%利润。二、每个会员号只能由一位会员在使用,不得让其他任何人使用。三、不得把公司的资料变相转卖,不得把公司的资料透露给外人,或让非会员观看会员资料……我按照网站的推荐买入股票,但结果却是高位接盘,造成很大损失。我想知道,自己是不是遇到了骗子公司?如果是骗子公司,我该如何维权?上海 杨女士
杨女士:
根据我国《证券法》、《会员制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实施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特别是会员制证券投资咨询业务需要相应的条件,并必须经过证监会的批准。如果未经批准,是不能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包括荐股。同时,根据《关于加强会员制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自律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第四条的规定,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应当明确提示证券市场风险,且不得以任何形式承诺投资收益,也不得约定与投资者分享投资收益或者分担投资损失。来函中提到的公司明确保证“在15个交易日内,达到45%利润”,根本违反《通知》第四条的规定,较为可疑。
目前,非法证券活动猖獗,您应当提高警惕。所以,首先建议您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的网站查询并确认该公司是否具有从事会员制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资质。如果该公司不具有资质,则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您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并保存相关证据,如汇款凭证、聊天记录、收据等。公安机关介入后,如追回了非法所得,可按比例退还登记在册的受害人。当然,您也可以直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退还缴纳的会员费。因为,如果公司不具有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而提供这方面业务,属于违反国家强制性法规,法院可以认定你们之间的服务合同无效,您有权要求退还缴纳的会员费。
在这里,也要提醒广大投资者,在接受投资咨询服务前,一定要首先查询确认对方是否具有从事该项业务的资格,以免被骗。
华东政法大学 王刚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