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肖亚庆,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基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欧小武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96,160,172,806.68 | 78,004,316,031.13 | 23.28 |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元) | 59,191,188,708.77 | 44,224,737,104.23 | 33.84 |
每股净资产(元) | 4.59 | 3.80 | 20.79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7,848,658,957.78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0.61 | ||
报告期 (7-9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净利润(元) | 2,043,234,624.79 | 8,439,874,041.64 |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16 | 0.68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 | - | 0.68 | -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0.16 | 0.68 | |
净资产收益率(%) | 3.89 | 16.06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 | 3.91 | 16.10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570,523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3,940,703,767 | 境外上市外资股 |
中国银行-嘉实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银行-嘉实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银行-嘉实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0,283,903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国投瑞银核心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8,516,48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建设银行-博时裕富证券投资基金 | 8,243,860 | 人民币普通股 |
山西铝厂 | 7,140,254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建设银行-信达澳银领先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6,062,028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5,715,050 | 人民币普通股 |
山西海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5,414,723 | 人民币普通股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富成长趋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4,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农业银行-中邮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3,716,252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正在通过换股方式吸收合并包头铝业,兑现大股东有关解决同业竞争和注入优质资产的承诺。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其他需要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公司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序号 | 股票代码 | 简称 | 持股数量(股) | 占该公司股权比例(%) | 初始投资成本 (元) | 会计核算科目 |
1 | 000612 | 焦作万方 | 139,151,100 | 29 | 247,454,107.08 | 长期股权投资 |
合计 | -- | -- | 247,454,107.08 | -- |
3.5.2 公司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拟上市公司股权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肖亚庆
股票简称:中国铝业 股票代码:601600 公告编号:临2007-33号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07年10月29日上午9:00在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62号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参加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亲自出席董事7人;公司董事潘耀坚先生因事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委托康义先生代为出席,并全权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会成员、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肖亚庆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下述重大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7年第三季度业绩报告的议案
批准公司2007年第三季度业绩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收购中国铝业公司(以下简称”中铝公司”)持有兰州铝业河湾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湾发电”)49%股权的议案
中铝公司拟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交易的方式出让河湾发电49%股权并已在该交易所挂牌,现同意公司按照北京产权交易所的交易规则收购中铝公司持有的河湾发电49%的股权。目前河湾发电注册资本为81633万元,其中中铝公司享有49%股权,公司享有51%股权。
此交易属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全部非关联董事对本议案表决赞成。
此议案获得了公司独立董事的确认。本次收购方式为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交易的方式,交易价格按照前述交易所交易规则和流程确定并将签订转让协议。有关事项将待签定转让协议后,按照有关的证券交易所规则进行披露。在公司收购河湾发电49%股权后,本次收购将有利于为兰州分公司提供持续、可靠的电力支持,减少中铝公司与中国铝业关联交易。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焦作煤业集团赵固(新乡)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赵固煤业”)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按照与焦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资合同的约定,按股权比例为赵固煤业提供贷款担保,担保金额为29400万元。
赵固煤业是公司持股比例为30%的子公司,目前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该公司目前安排贷款总额为9.8亿元,按照公司30%的出资比例,公司应提供的担保金额为2.94亿元。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