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为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4.1361股的转增股份。
2、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A股股权登记日为2007年 11月1日。
3、2007年11月5日,公司股票复牌,当日公司股票不设涨跌幅限制,流通股股东获取的转增股份同日上市。
4、自2007年11月5日公司股票复牌,公司股票简称改为“宝光股份”,股票代码“600379”保持不变。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相关股东会议通过和有关部门批复的情况
公司改革方案于2007年10月17日获得陕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陕国资产权发[2007]364号),并经2007年10月22日召开的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1、公司非流通股股东陕西宝光集团有限公司、北京茂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长宜环保工程有限公司、陕西省技术进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长城工业总公司提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动议。公司以现有流通股股本50,000,000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向方案实施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单向转增股本,非流通股股东以此获取上市流通权。根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 4.1361 股的转增股份,相当于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 2.5股的对价。
2、对价安排执行情况表
序号 | 股东名称 | 方案实施前 | 方案实施后 |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权比例增减(%) | ||
1 | 陕西宝光集团有限公司 | 35,000,000 | 22.15 | 35,000,000 | 19.59 | -2.56 |
2 | 北京茂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33,000,000 | 20.89 | 33,000,000 | 18.47 | -2.42 |
3 | 长宜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25,000,000 | 15.82 | 25,000,000 | 13.99 | -1.83 |
4 | 陕西省技术进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000 | 6.33 | 10,000,000 | 5.60 | -0.73 |
5 | 中国长城工业总公司 | 5,000,000 | 3.16 | 5,000,000 | 2.79 | -0.37 |
合计 | 108,000,000 | 68.35 | 108,000,000 | 60.44 | -7.91 |
三、股权分置改革具体实施日期
1、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2007年11月1日。
2、2007年11月5日,公司股票复牌,全天交易。公司股票简称由“S宝光”变更为“宝光股份”,股票代码“600379”保持不变。
3、2007年11月5日,当日公司股票不设涨跌幅限制,流通股东获取的转增股份同日上市。
四、获得转增股份的对象和范围
截止2007年11月1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
五、方案实施办法
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方案的股份对价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按规定办法实施。
六、股权结构变动表
股份类别 | 变动前 | 变动数 | 变动后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非流通股 | 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 108,000,000 | 68.35 | -108,000,000 | 0 | 0 |
非流通股合计 | 108,000,000 | 68.35 | -108,000,000 | 0 | 0 |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 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 0 | 0 | 108,000,000 | 108,000,000 | 60.44 |
合计 | 0 | 0 | 108,000,000 | 108,000,000 | 60.44 |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 A股 | 50,000,000 | 31.65 | 20,680,500 | 70,680,500 | 39.56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 50,000,000 | 31.65 | 20,680,500 | 70,680,500 | 39.56 | |
股份总额 | 158,000,000 | 100.00 | 20,680,500 | 178,680,500 | 100.00 |
七、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流通预计时间表
序号 | 股东名称 | 所持有限售条件的股份累计可上市流通数量 | 可上市流通时间 (预计) | 承诺的限售条件 |
1 | 陕西宝光集团有限公司 | 35,000,000 | G+12个月后 | (1)G+12个月内不出售;(2)在上述(1)承诺期期满后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之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
2 | 北京茂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33,000,000 | G+12个月后 | (1)G+12个月内不出售或转让;(2)在上述(1)承诺期期满后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之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
3 | 长宜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25,000,000 | G+12个月后 | (1)G+12个月内不出售或转让;(2)在上述(1)承诺期期满后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之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
4 | 陕西省技术进步投资有限公司 | 10,000,000 | G+12个月后 | (1)G+12个月内不出售或转让;(2)在上述(1)承诺期期满后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之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
5 | 中国长城工业总公司 | 5,000,000 | G+12个月后 | (1)G+12个月内不出售或转让;(2)在上述(1)承诺期期满后可上市流通 |
注:①以上表格系基于公司股本在此期间不发生变动的假设所编制的,未来若公司股本发生变化,则将进行相应的调整。②G日为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完毕之日即股票复牌之日。
八、其他事项
1、咨询联系方式
地址: 陕西省宝鸡市宝光路53号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收件人: 李文青
邮政编码: 721006
电话: (0917) 3561512
传真: (0917) 3561512
2、财务指标变化
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公司总股本增加,公司总股本、每股净资产、每股收益作相应调整。
九、备查文件
1、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
2、陕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陕国资产权发[2007]364号)煤炭
3、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4、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意见书及补充保荐意见书
5、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及补充法律意见书
6、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函
特此公告
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7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