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简称:包钢转债 证券代码:190010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07年第三季度报告更正公告
由于工作人员工作失误,将2007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一栏中内容,误添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收益(元)数字,特作如下更正: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31,473,589,904.58 | 13,752,788,418.69 | 128.85 |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元) | 13,316,938,235.06 | 7,841,095,092.93 | 69.84 |
每股净资产(元) | 2.07 | 2.31 | -10.39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4,087,826,043.51 | 1,250.27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0.64 | 611.11 | |
报告期 (7-9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净利润(元) | 586,319,564.89 | 1,040,050,723.97 | 110.22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09 | 0.24 | 61.9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 | - | 0.24 | -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0.09 | 0.24 | 61.96 |
净资产收益率(%) | 4.40 | 7.81 | 增加23.97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 | 4.40 | 7.92 | 增加25.71个百分点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1-9月)(元)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7,849,929.41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403,100.00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 | 33,671.26 |
所得税 | -1,648,050.07 |
合计 | 14,832,450.60 |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10月31日
证券简称:包钢股份 证券代码:600010 公告编号:(临)2007—029
债券简称:包钢转债 证券代码:190010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8号)和内蒙古证监局《关于落实〈关于做好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内证监函[2007]31号)、《关于做好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阶段有关工作的通知》(内证监函[2007]42号)等文件精神,公司于2007年5月中旬启动了治理专项活动,成立了以董事长为组长的公司治理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历经自查、公众评议及现场检查、整改提高等阶段,目前已基本完成了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提高阶段的既定任务。
一、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期间完成的主要工作
本公司自收到此次活动的相关通知后,公司管理层就高度重视该项活动,成立了以曹中魁董事长为组长的公司治理专项小组,制订了活动的计划。首先组织相关人员对《通知》等的内容进行了认真的学习,然后对各职能部门也提出了具体的要求,要求对照公司的内部规章制度,结合各部门自身情况按公司治理活动自查事项的要求,对公司的规范运作情况、公司独立性情况、公司透明度情况及公司治理创新情况等进行了自查。
(一)5月中旬,公司专门组织董事、监事及高管对开展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相关文件进行了认真学习,深入领会文件精神,明确了自查要求,制定并向内蒙古证监局上报了《治理专项活动工作计划》;
(二)6月,公司各有关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对照中国证监会列举的自查事项进行内部自查,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深入剖析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提出整改方向,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初稿并报内蒙古证监局审核;
(三)8月30日,公司“关于公司治理情况的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布、《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披露,并上报内蒙古证监局。同时,公司也设立了专门的电话和电子邮件平台听取投资者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四)9月10日,内蒙古证监局对本公司的公司治理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
(五)10月11日,内蒙古证监局向本公司出具了《关于对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治理情况的综合评价及整改建议》(内证监函[2007]147号);
二、对公司治理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公司自查过程中在治理方面存在的有待改进的问题
公司2001年上市以来,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了各项内控制度,公司及下属单位运作规范,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开依法合规,重大事项的决策符合程序;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举、任免符合相关制度规定;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独立董事能够充分履行职责。
通过自查公司认为,公司已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规范意见》等要求,建立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管理制度体系,保持了日常运作的独立性、规范性和透明度。成立6年多来,公司治理和运行较为规范,在实际运作中没有发现存在违反相关规定或与相关规定不一致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误。
通过自查,公司认为以下几方面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和提高:
问题一: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效能及作用存在不足,规范运作方面有待加强
整改措施:针对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效能及作用存在不足,规范运作方面有待加强问题,公司给予高度重视,将在严格执行各委员会相关议事规则的基础上,不断创造条件,修订完善各类条款,明确职责与分工,细化责任。在今后运行中,要不断强化各委员会的职能作用,充分实现有效运作。在制度保障的基础上,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使各委员会能够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资本运作发挥应有的作用。此项措施由公司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年底前完成。董事长为相关责任人。
问题二:由于生产辅助系统在控股股东集团公司,形成产业链分割,公司钢铁生产存在不完整性,机制和体制上阻碍了公司的发展壮大和核心竞争力的提升
整改措施:关于公司钢铁生产存在不完整性,机制和体制上阻碍了公司的发展壮大和核心竞争力的提升问题,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后的2006年6月启动了以定向增发30.32亿股A股的方式收购控股股东集团公司下属的炼铁厂、一炼钢厂、供电厂、燃气厂等十八家单位的资产、负债与业务的包钢钢铁主业重组整体上市工作。2007年6月29日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并于2007年8月7日正式核准了公司定向发行方案,从而实现了公司钢铁主业的整体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机构等方面即将面临重大的重组,以彻底解决公司完整性的问题。此项工作由公司董事会及相关部门负责,力争8月底前完成。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本项工作的责任人。今后公司的资源将更加优化,管理效益、生产效能、整合效应会更加突出,公司将成为工艺流程完整、产品品种齐全,核心竞争力更加突出的上市公司。
问题三:信息披露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
整改措施:信息披露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公司根据相关指引修订了《信息披露制度》,在全面规定上市公司内部事务的管理流程和相关人员责任义务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应披露的信息包括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多项内容。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工作,保证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完整、全面,进一步增强公司透明度,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本项工作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
问题四: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偏弱,有待进一步加强
整改措施:针对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偏弱问题,公司将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在制度保障的基础上,指定专人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事项,积极做好投资者的来电、来访、考察、调研等接待工作,特别是要在创新和拓展方面下功夫,多组织一些大型的投资者见面会,多层面、多渠道向投资者展示公司生产经营及资本运作等相关情况,形成有效互动,不断提升公司作为公众公司的透明度、诚信度和美誉度。此项工作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在年底前见成效。
问题五:管理激励机制及股权激励方面存在不足,应引起高度重视
整改措施:关于管理激励机制及股权激励方面存在不足问题,已经引起公司高度重视,公司将在完善绩效评价体系的基础上,按照中国证监会、自治区国资委关于实施股权激励机制试行办法的精神,积极创造条件,探讨和试行建立股权激励制度,对公司决策层、管理层和核心业务人员实施股权激励。考虑公司运行发展的实际状况,此项措施由公司董事会、经理层及相关部门负责,尽快提出实施意见提交股东大会和主管部门审议,争取于2008年年底前实施。
(二)对内蒙古证监局现场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
2007年9月10日,内蒙古证监局就本公司治理状况进行了现场检查,重点查阅了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近三年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会议资料,对公司专项治理方面的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公司积极按照内蒙古证监局提出的意见进行了整改。
(三)公众评议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公司自8月30日将“关于公司治理情况的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布、《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披露至今,公众来电、电子邮件所涉主要关注公司定向发行收购资产工作的进展情况及公司近期经营状况等,对公司专项治理未提出任何意见和建议。
(四)对内蒙古证监局提出的治理状况评价意见的改进措施
针对内蒙古证监局10月11日《关于对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治理情况的综合评价及整改意见》(内证监函[2007]147号)文件对公司治理方面提出的几项问题,公司经过认真总结、研究,做出了相应的整改措施。
问题一:公司的独立性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整改措施:公司发行股票购买集团公司钢铁主业资产的整体上市工作已于9月20日完成,这大大减少了公司与集团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数量,在今后的工作中公司将进一步加强独立性运作,切实做到“五分开”,进一步规范公司与股东之间的关联交易和往来。
问题二:完善公司治理的组织结构
整改措施:公司将在严格执行各委员会议事规则的基础上,不断强化各委员会的职能作用,充分实现有效运作,是之能够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资本运作发挥应有的作用。
总之,中国证监会组织开展的本次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为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提供了难得的机会。公司将抓住机遇,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加强公司治理结构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本次治理活动中提出的各项整改计划,以内控体系建设为突破口,克服公司治理中的薄弱环节,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不断夯实管理基础,推动公司治理朝着规范、自律、创新的目标向前迈进。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