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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三季度报告
    2007年10月3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赖振元,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陆健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陆健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7,121,069,709.636,724,033,967.875.90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元)1,344,425,756.621,270,273,521.155.84
    每股净资产(元)3.463.275.81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0,904,146.3250.72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0.0350.79
     报告期

    (7-9月)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净利润(元)46,575,033.00134,975,779.997.84
    基本每股收益(元)0.120.359.3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0.29-
    稀释每股收益(元)0.120.359.37
    净资产收益率(%)3.4610.04减少0.36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2.638.51减少1.06个百分点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1-9月)

    (元)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154,854.84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32,198,466.13
    委托投资损益4,813.24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897,826.53
    所得税影响数-10,279,697.34
    少数股东影响额-265,551.09
    合计20,605,349.57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30,646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中国工商银行-华安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9,000,000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信增利动态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4,999,963人民币普通股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集合类资金信托2006年第5号2,210,000人民币普通股
    闫春英1,975,535人民币普通股
    胡光949,901人民币普通股
    乔改明857,700人民币普通股
    刘亚民755,800人民币普通股
    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700,000人民币普通股
    聊城市志诚农资有限公司620,000人民币普通股
    胡宝明592,000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

    1、母公司数据

    交易性金融资产本季度末比年初减少了80.94%,主要原因是投资的证券及基金本期收回;

    应收票据本季度末比年初减少了97.26%,主要原因是应收票据到期收回;

    其他应收款本季度末比年初减少了33.54%,主要原因是收回工程押金;

    长期股权投资本季度末比年初增加了32.92%,主要原因是对4家子公司进行了增资并收购了2家公司的部分股权;

    应付票据本季度末比年初增加了45.91%,主要原因是当期通过票据与供应商结算的业务增加;

    预收款项本季度末比年初增加了105.59%,主要原因是加强了对完工项目工程款的催收;

    应付职工薪酬本季度末比年初减少了88.39%,原因是当期实际支付职工工资增加;

    应付股利本季度末比年初增加了60.55%,主要原因是尚未支付控股股东2006年利润分配的红利;

    其他应付款本季度末比年初减少了44.01%,主要原因是对公司单位往来款进行了清理;

    预计负债本季度末比年初减少了100%,主要原因是导致计提预计负债的原因消除,不再计提。

    2、合并数据

    交易性金融资产本季度末比年初减少了96.41%,除母公司收回部分短期投资外,主要是收购前子公司的委托理财在本期收回;

    应收票据本季度末比年初减少了79.09%,主要原因见母公司相关解释;

    长期股权投资本季度末比年初增加了80.89%,主要原因是对按成本法核算的单位进行了增资;

    在建工程本季度末比年初增加了4706.92% ,主要原因是龙元建设安徽水泥有限公司原工程物资进入在建工程及下属柳冲矿在建项目的成本增加所致;

    长期待摊费用本季度末比年初增加了32.51%,主要原因是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新增子公司的有关数据;

    预收款项本季度末比年初增加了88.12%,主要原因见母公司相关解释;

    应付职工薪酬本季度末比年初减少了80.26%,主要原因见母公司相关解释;

    应付股利本季度末比年初增加了35.73%,主要原因见母公司相关解释。

    二、利润表

    1、母公司数据

    投资收益本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加了399.67%,主要原因是折价收购澳门公司形成的投资收益;

    财务费用本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加了36.51%,原因是银行利率上调,而且本期公司短期借款增加;

    营业外收入本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加了720.78%,原因是政府补贴收入增加。

    2、合并数据

    管理费用本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加了46.73%,主要原因是合并范围发生变化,新增5家子公司的发生数;

    财务费用本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加了36.23%,主要原因银行利率上调而本期母、子公司的银行借款增加;

    营业外收入本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加了265.81%,原因参见母公司相关解释。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2.1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诉讼和仲裁事项。前期披露的重大诉讼最新进展如下:

    a)公司与上海泛龙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泛龙企业”)产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于2005年6月8日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民事诉状针对泛龙企业拖欠工程款提出诉讼,要求支付工程款人民币33,901,222.00元、资金占用费人民币474,845.00元和利息人民币656,359.00元,要求上海泛洋渡假村有限公司、蔡羽承担连带责任。2006年12月25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05)沪二中民二(民)初字第7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1)泛龙企业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龙元支付工程款余额人民币14,073,230元;(2)支付工程进度款资金占用费人民币474,845元;(3)支付2006年9月29日至实际支付日为止的工程款利息。(4)其余诉讼请求不予以支持。公司不服判决,2007年1月7日提起上诉,要求泛龙企业支付工程款、资金占用费及利息。2007年10月24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2007)沪高民一(民)终字第37号民事判决书做出终审判决:(1)维持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05)沪二中民二(民)初字第7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第一、二、三、四项;(2)上海泛洋度假村有限公司对泛龙企业的上述支付义务承担连带责任。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和财产保全费434,552元,公司承担217,276元,审计费118,360元,公司承担59,180元,泛龙企业和上海泛洋度假村有限公司共同负担余下费用。

    b)虹桥商贸城项目。该项目发包人为上海港虹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虹实业”)及上海虹西实业公司(以下简称“虹西实业”),总承包人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建工集团”),本公司作为分包方,承建该项目的部分工程。因建工集团与港虹实业及虹西实业产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建工集团于2004年12月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民事诉状针对港虹实业拖欠工程款提出诉讼。根据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5)沪一中民二(民)初字第2号民事裁定书,法院冻结港虹实业及虹西实业共计人民币305,112,227.00元的财产。2007年3月23日经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5)沪一中民二(民)初字第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①港虹实业、虹西实业向建工集团支付地下部分工程款12,007,214.00元及利息(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从2004年9月18日起计算至判决生效日止)。②港虹实业向建工集团支付地上部分及地下室ABC延伸段工程款123,897,629.00元及利息(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从2005年1月1日起计算至判决生效日止)。虹西实业对港虹实业支付该工程款及利息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③港虹实业支付建工集团停工损失费11,005,692元。虹西实业对港虹实业赔偿该停工损失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2007年9月25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2007)沪高民一(民)终字第79号民事判决书做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3.2.2 1-9月份,公司共承接工程业务69.2亿元。其中报告期内承接的比较重大的境内外工程项目有:

    1)公司接上海银湖酒店有限公司工程中标通知书,承接上海佘山索菲特大酒店机电供货安装、装饰装饰工程,中标价格人民币29904.0535万元。

    2)公司接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中标通知书,承接温州科技城核心区企业研发总部及科技创新大楼,中标价格人民币12081万元。

    3)公司接杭州理想置业有限公司中标通知书,承接理想伊萨卡国际城三期1号楼标段,中标价格人民币13280万元。

    4)公司子公司上海龙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接上海江湾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中标通知书,承接四季绿城南块商品住宅1、2标段,中标价格人民币13567万元。

    5)公司与浙江元生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承接浙江省衢州市西区五星级酒店及精品商场工程,合同金额人民币25000万元。

    6)公司境外控股子公司龙马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与沙巴城市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工程施工合同,根据该合同,公司承接位于马来西亚沙巴州亚庇市WISMA南海广场大楼工程(土地号:TL.017538224),合同金额为林吉特10500万元,按照2007年7月26日汇率,折合人民币约231,148,399.00元。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05年11月份,公司进行股权分置改革涉及的承诺事项及履行情况:

    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追加对价安排承诺

    截至2006年12月31日,公司未发生追加对价安排所承诺事项,上述承诺已自动失效。

    2、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非流通股股东的锁定期与实际控制人最低流通底价承诺

    A.锁定期承诺

    非流通股股东承诺:自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 所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股份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持股5%以上的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赖振元、宁波明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郑桂香,承诺如下:

    a.在二十四个月锁定期之后的十二个月之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的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

    b.在二十四个月锁定期之后的二十四个月之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的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

    B.流通底价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赖振元先生承诺:在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二十四个月的锁定期后的二十四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的价格不低于10.00元/股。公司实施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增发新股、配股、可转换债券转股或全体股东同比例缩股时,上述出售股份的价格将做相应调整。公司将在调整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05年11月2日,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2005年11月15日股改方案实施完毕。

    2006年5月29日,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通过2005年度分配方案:以截止2005年12月31日总股本243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以公司资本公积转增6股,并派发现金1.50元(含税),赖振元先生上述股改承诺股份减持价10元/股相应调整为6.156元/股。2007年4月11日,公司四届二十一次董事会提出2006年度分配预案:以截止2006年12月31日总股本3888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1元(含税)。2007年6月26日,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通过该分配方案,赖振元先生限售股份减持价相应调整为6.056元/股。

    截至2007年9月30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均严格按照股改方案履行各项承诺。若法律法规及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所规定的公告事项发生,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其他需要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公司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5.2 公司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拟上市公司股权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赖振元

    2007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