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0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07年10月26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和书面方式告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07年11月1日召开,以专人送达和通讯表决方式举行,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袁明观先生主持,经过充分研究和讨论,董事会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召开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会议时间及地点:
1、会议时间:2007年11月20日上午9∶30
2、会议地点:公司办公大楼会议室
二、会议议题:
(一)、审议《关于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民丰本科特纸业有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的议案》(该议案经公司三届董事会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告见2007年6月2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二)、审议《关于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民丰利群涂布有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的议案》(该议案经公司三届董事会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告见2007年6月2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三)、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经公司三届董事会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告见2007年8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四)、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以扩大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该议案经公司三届董事会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告见2007年10月2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五)、审议《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该议案经公司三届董事会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告见2007年10月2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六)、审议《关于本公司与大股东嘉兴民丰集团有限公司修订和续签相互担保协议并提供相应经济担保的议案》(该议案经公司三届董事会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告见2007年10月2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三、会议出席对象:
1、凡于2007年11月13日下午3:00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可参加会议;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并参与表决。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员。
四、报名登记办法、时间及地点
1、凡符合上述要求的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授权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代表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法人印章)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按上述要求用信函、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07年11月16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
3、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五)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2、会期预定半天。
联系电话:(0573)82812992
传 真:(0573)82812992
联 系 人:郑 健 庞 博
特此公告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1月2日
附:授权委托书格式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所有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审议事项代表本人(本单位)行使表决权。有效期限为2007年11月20日一天。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码:
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签发日期: 2007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