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造假应从源头抓起
2007年11月0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S天一科之所以敢大肆造假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作为上市公司内控机制的首要环节,财务负责人与某些监控对象存在着上下级关系,当自身利益与所担负的监控责任发生冲突时,不可避免地会选择明哲保身,甚至串通舞弊。因而,要从源头防范造假行为,就有必要借鉴欧美等国家做法,推行CFO制度,通过变革隶属关系,使其监控作用能够真正发挥到位。具体建议是:
财务负责人作为高管人员之一,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直接负责考核、奖惩及任免;财务负责人必须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述职,报告工作;当其认为某种行为将有损公司职工利益时,有权拒绝执行;当认为存在别有用心者徇私枉法阻碍其履行职责时,有权就相关事项单独召开新闻发布会通过媒体向社会公众寻求支持,也可直接向监管部门报告,提请立案侦查。
由于造假行为不但损害了大小股东的利益,更是直接危及了公司职工的切身利益,相信通过这种由隶属关系变革而形成的内生性监督制约力量,必将使那些心怀叵测者受到最坚决也是最有效的惩治。(陆向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