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广电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暨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宝鸡广电网络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本次担保数量为人民币伍佰万元,截止2007年11月15日累计为其担保数量为人民币壹仟万元,占本公司2006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0.93%。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截止2007年11月15日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数量为人民币壹仟万元,占本公司2006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0.93%。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宝鸡广电网络传媒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宝鸡广电“)因数字电视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在宝鸡市商业银行科技支行申请为期壹年人民币伍佰万元的短期银行借款。2007年11月13日本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为此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参与表决的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表决,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11条规定,此担保事项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宝鸡广电,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6,744.90万元;法定代表人:谢建钢;经营范围:广播电视网络的设计、建设、改造、运营和管理;开展广播电视网络基础业务、扩展业务;广播电视及信息网络技术开发、咨询;广播电视及信息网络设备的研制、生产、销售;受托管理、经营有线网络;家用电器、电子元器件、仪器仪表、通信设备的制造销售;房地产开发。该公司2006年末总资产12,906.08万元,负债总额3,530.13万元,净资产9,375.95万元,净利润884.70万元;截止2007年9月30日(未经审计)总资产14,439.19万元,负债总额3,952.09万元,净资产10,487.10万元,净利润958.97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宝鸡广电借款伍佰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有效期自2007年11月13日至2008年11月12日。由公司总经理代表公司签署了《保证合同》。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对控股子公司宝鸡广电提供担保支持,有利于该公司开展数字电视业务,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07年11月15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提供担保壹仟万元,没有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生效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2、《保证合同》
3、《借款合同》
4、宝鸡广电网络传媒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陕西广电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7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