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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11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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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是非非“第二套”
    2007年11月1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章剑锋

      厦门大学不动产金融研究中心研究员

      香港财经文摘杂志高级记者,专栏作者

      尘埃一旦被搅起,便不能轻易落定。金融监管层对“第二套”住房提高贷款首付比例的强硬规定,把“第二套”这个词的盖儿揭开,触疼了一些不明是非的人的神经。于是,气势汹汹的意见接连出炉。

      有人认为不应该允许中国人拥有第二套住房,端出来的理由又不免老套,说中国是人口大国,相对土地资源贫乏,人人拥有“第二套”,会侵犯别人的生存权、是对环境的破坏、对子孙后代的犯罪。

      我不得不说,这是不均等的利益流向所致,它使得各怀私利的集团站出来相互指责。显而易见,这是一个获利不多的利益集团对另一个得利颇多的利益集团的成见。一种隐讳、真实而又浅显的原因显然应该是这样:觉得别人购买的房子多了,对自己房子少的窘境造成挑衅、威胁到做人尊严,心里酸溜溜,因此强调不公平也不公正,要求对房子多的人加以制约,最好来一次清算。

      据我所知,这种言之凿凿的论调有一多半是在强词夺理。假使人人都拥有“第二套”住房,本来是皆大欢喜的均衡,怎么会侵犯别人的生存权并造成一系列后果?反过来再问:假使一套住房是公正的,那么请问,有那么多的同胞,拖家带口挤住在“一套”勉强可以遮避风雨、面积狭促的房子里面,是否也算得上公正?是否也理应立规去限制他们购买“第二套”住房来稍微改善一下居住环境?

      不要忽略深层次的社会现实,居住分化状况当前如此严峻。此时此刻,有多少人需要通过必要的“第二套”来改善居住质量?这个问题是那些出于嫉妒本能而希望操纵“第二套”禁止令泄恨的人所不能回答的。他们从来只注重数量上的公正与公平,对于更为实质的居住质量与居住内容的不公正、不公平,一向视而不见。

      说完困难户,再说到非住房困难户,我们似乎也没有理由去限制他们购买“第二套”。无端去禁止,这恐怕有悖常情。那些不炒房也不投机的人想要再买一套房子,显然不应受到歧视。如果进市场消费也算触犯道德和犯罪,很难说我们能不能有把握建立起一个良好的市场经济体系。因为目前我们已经陷入一种困惑:市场经济不允许投机倒把,不纵容炒作犯罪,难道连购买多一点商品的自由也不允许吗?

      的确,此时有人又可以出来不厌其烦地陈述,中国是人口大国,土地资源贫乏,人人拥有“第二套”,侵犯的是别人的生存权等诸此种种。这样的理由如此冠冕堂皇,却必定会贻笑大方。诚然,因为人口众多,土地稀缺,所以要照顾别人的生存权、照顾环境和子孙后代,所以理应大力限制“第二套”。可是如果依照这样的逻辑,人人拥有“一套”房子就不是在侵犯别人的生存权、不是对环境的破坏和对子孙后代的犯罪吗?有什么科学论据说明,拥有“第二套”是违反标准的,有悖情理的,而拥有“一套”却是符合标准的,在情在理的?是不会导致一系列问题与后果的?

      通过大力限制乃至禁止“第二套”住房的主张,我们能够毫不费力地发现某种可怕的直线思维。正如穷苦的人们认为自己的不富有是因为别人的富有所致、自己的幸福感的丧失是因为别人拥有了幸福感一样,由此寻求抹平,要么一样富有,要么一样贫穷。如出一辙的是,当一个人认为自己只有一套房子,而这种不幸的根源又是基于别人拥有两套时,解决的办法很简单也很干脆,他会间接摊牌,要求别人也不能拥有两套。

      事实上,我并不悲观地认为,当大多数人拥有两套住房的时候,会产生任何不利后果。与此相反,我主张鼓励人们向往第二套。生活总是需要一点希望的,没有追求的生活将是一潭死水。为什么不提倡一种美好的憧憬呢?允许有追求,第二套也不是问题。现实在于,还是让我们先想办法从让人们都拥有第一套住房开始吧。

      没有理由不乐观地预见,当人人拥有第二套,必是上一代人在造福下一代人。上一代人享有“第二套”,居有其所,拥有了完整的居住权益,到下一代人手里,这种完整性依旧会被完整继承下去。住房资源和空间不仅在上一代人那里不会被带走或毁灭,因为传统的承袭,反而能惠及两代甚至更多代人。

      至于说到透支土地,显然也是一种荒谬而不懂变通的说法。请不要把我们自身的低能推及到子孙后代身上,认为他们也只能和我们这代人一样,靠倒卖土地来换取短暂繁荣。这是一种毫无创见的推理。即使是卖地生财求取发展,这发展的成果——社会财富——最终仍然是会流到子孙身上去由他们享有的,岂不闻前人种树后人乘凉,惠及的仍然是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