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要事项公告
2007年11月2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简称:东方集团 证券代码:600811 编号:临2007--025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事项公告
鉴于本公司以持有的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13,875万股限售流通股为质押物,向哈尔滨市商业银行东莱支行贷款已偿还,公司于2007年11月16日已办理了股权质押撤销手续。
另外,本公司以所持有的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限售流通股11,031万股、无限售流通股2,844万股作为质押物,向哈尔滨市商业银行东莱支行申请17,00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签署了《质押合同》,期限为2007年11月15日至2008年11月14日,自2007年11月15日生效。目前,有关质押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特此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七年十一月二十日
证券简称:东方集团 证券代码:600811 编号:临2007--026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临时公告
2007年11月20日,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组织召开的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上,通报了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关国亮先生因涉嫌新华人寿挪用资金案,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事宜。
关国亮先生同时担任本公司董事职务。目前,公司经营状况一切正常,董事会正常履行职责。
特此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七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