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11月20日至11月23日以通讯会议形式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07年第六次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参加表决董事8名,独立董事王善迈先生因公出国未出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互保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与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贷款相互担保协议(续)》,双方(包括双方认可的对方子公司)以壹亿贰仟万元人民币为最高限额,相互为对方在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正常借贷(包括开具票据业务)提供信用担保,期限为18个月。该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详细情况见公司公告临2007-026号)。
特此公告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1月23日
证券代码:600601 证券简称:方正科技 编号:临2007-026号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与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互相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公司与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贷款互相担保协议(续)》,互相担保最高限额为壹亿贰仟万元人民币,期限为18个月。
●截止目前,本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06,797万元(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无对外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鉴于本公司与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去年签署的壹亿贰仟万元的贷款相互担保协议(有关公告刊登在2006年12月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 即将到期。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融资需求,本公司与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11月20日签订金额为壹亿贰仟万元的《贷款相互担保协议(续)》,双方(包括双方认可的对方子公司)以壹亿贰仟万元人民币为最高限额,相互为对方在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正常借贷(包括开具票据业务)提供信用担保,期限为18个月,自互保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该互保协议须经本公司董事会、股东会以及中国高科的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生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上海浦东新区金港路501号,法人代表为周伯勤,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创业投资、人才交流及培训,技术及商品展示,投资及经济技术咨询服务,进出口业务,电子通讯产品的生产销售,国内贸易。注册资本为29,332.80万元,截至2007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为189,575.93万元,净资产为68,651.60万元,2007年1-9月主营业务收入为171,415.81万元,实现净利润为5,851.35万元(未经过审计)。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是本公司的直接或间接持有人或本公司持有人的关联方、控股子公司和附属企业,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双方(包括双方认可的对方子公司)在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正常借贷(包括开具票据业务)时,由双方相互提供信用担保。
2、一方为另一方提供担保的总金额不超过(包含)壹亿贰仟万元人民币,以累计贷款担保余额计算,单笔担保金额不超过(包含)伍仟万元人民币。
3、双方提供贷款担保的合作期为18个月,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贷款担保期限不超过本协议期限。
4、在该互保协议执行期间,双方应相互提供本公司最新的财务报表和事先提供有关贷款担保所需的贷款合同、担保合同等材料和文件。
5、双方各自自行承担借款责任,因借款违约行为引起的一切损失,由借款方承担。
6、双方同意:一方在要求另一方为己方正式提供信用担保时,应向另一方提供其认可的反担保。否则另一方有权不提供信用担保。
7、该互保协议经双方签章并分别履行完各自章程所规定的批准手续后方生效。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目前,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06,797万元(无逾期担保),其中为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公司担保10,000万元。
五、董事会意见
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融资需求,规范公司治理,使公司日常经营业务顺利进行,同时考虑到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营业绩和资信状况均属良好,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07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互保的议案。
六、备查文件目录
1、《贷款相互担保协议(续)》
2、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1月23日